2018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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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2018-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寿300,基金代码:510380,以下简称“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中成份股的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其中,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中国人寿(601628.SH)及农业银行(601288.SH)分别是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间接控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及本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相关程序,现将中国人寿(601628.SH)及农业银行(601288.SH)两只股票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其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比例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