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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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8-010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20日证监许可[2017]152号《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591,2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0,74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46,200.00元,已于2017年2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23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555,591,200.00元为扣除承销商发行费及保荐费45,000,000.00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5,745,000.00元。

注2:2017年3月31日,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129910100100589566)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专户银行账号:76789999101000300428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银行账号:8110501012600760889)转入527,085,100.00元、12,761,100.00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129910100100589566,仅用于泰州安井新建年产16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和无锡民生扩建年产4.5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2017年3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净额539,846,200.00元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分别转入泰州安井和无锡民生的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销户前,公司已将该账户余额712,266.61元(均为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账户对应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