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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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7年,受供给侧改革等政策有利因素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煤炭、电解铝行业出现回暖,煤炭产品、铝产品价格同比涨幅较大,公司主营产品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0,071.56 万元,同比增长13.01%,实现利润总额90,780.19万元,同比增长248.99%。由于以下事项,影响报告期内利润67,640.19万元。

1、薛湖煤矿、新庄煤矿停产事项影响

(1)因薛湖煤矿与新庄煤矿停产,薛湖煤矿、新庄煤矿共发生停工损失26,668.53万元。公司原将薛湖煤矿、新庄煤矿停产期间与巷道工程相关的支出列入“在建工程-巷道工程”科目核算,会计师事务所建议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采掘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17号)中“除开拓巷道以外的其他巷道”进项税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该项巷道投入不应列入资产类项目核算,公司将列入“在建工程-巷道工程”科目的支出调整至“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2)按照薛湖煤矿、新庄煤矿核定产量计算,因停工期间无产量导致减少利润15,626.58万元。

(3)薛湖煤矿、新庄煤矿复工复产后,因按照“双六”规定(矿井所采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6兆帕(MPa)或瓦斯含量大于6立方米每吨(m3/t)时,必须采取开采保护层或底(顶)板岩巷预抽煤层瓦斯,严禁采用局部防突措施替代区域防突措施。残余瓦斯压力及含量降到0.6MPa和6m3/t(省局标准)以下后,方可进入煤层进行采掘作业)组织生产,导致复工复产后的产量低于正常产量,共减少利润8,062.52万元。

2、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对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坏账准备

公司拟于本报告期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对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坏账准备合计7,581.73万元,其中:因新庄煤矿、薛湖煤矿复工复产后产量较低,导致其期末库存商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31.17万元;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拟于期末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4,850.56万元。

3、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因公司拟对永城铝厂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进行处置,产生资产处置损失9,700.83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257,618.08万元,较期初增加1.57%,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602,162.57万元,较期初增加6.28%。

(二)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13,399.55万元,同比增长270.86%,实现利润总额90,780.19万元,同比增长248.99%,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产品煤炭、电解铝价格同比大幅上升。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未对全年业绩情况作出预计。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