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在首钢月季园二楼大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6人。王相禹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邱银富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李明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刘建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尹田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杨贵鹏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张斌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唐荻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王相禹、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该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该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议案二、《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授权委托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在首钢月季园二楼大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国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已于2017年3月28日、4月20日分别经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及4月21日披露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经公司计财部门测算,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现拟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为:预计关联采购额374.27亿元,关联销售额298.18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的关联采购247.28亿元,关联销售290.74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018年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钢集团需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整情况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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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因说明:2017年我国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外部市场环境明显改善,钢材价格及原燃材料价格较2017年初预测时有较大幅度增长,产量也比计划略有增长,市场形势和经营环境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靳伟
成立日期:1981 年5 月13 日
注册资本:726,394 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内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房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农、林、牧、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44,610,873万元,净资产12,057,268万元,2016年度营业总收入13,520,062万元,净利润-124,666万元。
(2)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范留记
注册资本:99240万元
注册地: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村
主营业务:炼焦;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等煤化工产品制造;余热利用、五金产品、橡胶制品、铁合金、铁精矿粉、球团铁矿等化工产品批发、零售;炼焦技术咨询与服务等。
2016年末总资产351816.35万元,净资产144110.06万元,营业收入427858.76万元,净利润18557.87万元。
(3)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韩致洲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0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曹妃甸工业区
经营范围:焦炭、煤焦油、苯、硫酸、硫酸铵、煤气、干熄焦余热发电、蒸汽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2016年末总资产429764.80万元,净资产200669.60万元,营业收入489950.66万元,净利润3763.61万元。
(4)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天斌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4200万元
注册地:曹妃甸区唐海镇唐海路西侧民营经济区
经营范围: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加工、修理;批发零售钢材、建材(木材、石灰除外)、水性涂料、五金、电料、润滑油(桶装)、机械配件、铁精粉、矿产品、橡胶制品;出租房屋、场地;普通货运;生产性废旧金属加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保洁服务;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有效期至2019年1月19日);国内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回收废润滑油。
2016年末总资产6853.49万元,净资产4885.28万元,营业收入2700.07万元,净利润168.05万元。
(5)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旭辉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曹妃甸工业区
经营范围:矿渣微粉及附产品生产、销售。
2016年末总资产22341.64万元,净资产20188.86万元,营业收入12741.62万元,净利润104.75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79.38%;迁安中化煤化工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持股49.82%;由于本公司持有51%京唐公司股权,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和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京唐公司参股公司,因此以上三家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目前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持续性采购、销售,生产与生活综合服务,建设期内存在的工程建设及相关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提供管理服务等。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下列优先次序定价: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则为国家指导价;既无国家定价亦无国家指导价,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若上述均不存在,则为协议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首钢集团于2017年4月20日在北京签署了《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公司与关联方首钢集团经过长期合作,已在人员、技术、生产等方面形成密切、良好的合作关系。基于该等合作关系,公司与首钢集团长期以来建立的采购与销售关系、代理关系、提供综合服务、管理服务等是保证双方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双方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为保证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方形成长期依赖,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于2014年重组时作出了相关承诺(详见公司相关承诺事项公告)。目前,公司已与首钢集团签署了《管理服务协议》,由公司及京唐公司为首钢集团下属部分钢铁板块资产和业务提供管理服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唐荻、尹田、张斌、叶林、杨贵鹏)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并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同时,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原预计额的情形,与2017年经济形势和钢铁市场发展环境一致,公司对该调整议案的审议、批准程序等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8日。
7、出席对象:
(1)2018年3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8、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提案》
该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大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情况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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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13日、14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9号院2号楼三层。
4、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18年3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99号2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68873028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遵从相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为“首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一、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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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