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8日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3:00。
2、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于勇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32人,代表股份6,618,425,2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3286%。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075,301,4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137%。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543,123,7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48%。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王竹民,同意股份数:6,618,03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当选。
1.02.候选人:王兰玉,同意股份数:6,617,835,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王竹民,同意股份数:12,306,605股
1.02.候选人:王兰玉,同意股份数:12,104,275股
议案2.00 选举张玉柱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617,247,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2%;反对1,1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16,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224%;反对1,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董寒冰、贺维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8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于勇、彭兆丰、张玉柱,于勇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鲁桂华、张玉柱、王震、王竹民、王兰玉,鲁桂华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张玉柱、鲁桂华、于勇,张玉柱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王震、张玉柱、鲁桂华、王新东、刘贞锁,王震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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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7.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20%;营业利润30.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57%;利润总额29.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55%。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87.39亿元,较年初增长1.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8.67亿元,较年初增长2.35%。
2017年,钢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行业盈利水平明显提升,受去产能和环保限产等政策影响,公司盈利增长幅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之前,公司未预计 2017年度业绩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