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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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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4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宏广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000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273,561,345.54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预计共计派送税前现金股利378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 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3月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 本次监事会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000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273,561,345.54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预计共计派送税前现金股利37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6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改了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及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2017年1月1日起未来适用,不需对比较信息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6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1,507,212.45元,调增其他收益1,507,212.45元。 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目前公司暂未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此类事项。

3、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调增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217,572.54元,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217,572.54;调增2016年度资产处置损失1,139,043.11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1,407,793.92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268,750.81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7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70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0万元,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根据2012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4年3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2012年4月16日,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4年4月17日,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2016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2016年5月18日,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2017年10月2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2017年11月8日,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变更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理财产品收益系本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理财产品结余为1.05亿元。

二、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四) 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1.5亿元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控股股东汇投控股承诺:自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汇投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06,471,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0%。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7日,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该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及相关法定披露事项鉴证费用为75万元;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业务资格,在公司以往相关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相关费用水平合理,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 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8- 010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日

至2018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8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4月2日上午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 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区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 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区

3、 邮政编码:311817

4、 会议联系人:杨洁 胡莎

5、 电话:0575-87847722

6、 传真:0575-87082118(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备注: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