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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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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3证券简称:中持股份公告编号:2018-01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24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7日上午9:3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018号公告。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签订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协议的议案》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审批和签署与之相关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授权期间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新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1.7亿元;

(2)单笔授信额度不高于5亿元;

(3)向单个金融机构申请取得授信额度不高于5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020号公告。

5、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019号公告。

6、审议《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授权董事长与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银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03,3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33,600.00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021号公告。

10、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公告。

1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8年在53,030.00万元范围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国栋、邵凯、陈德清、张翼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022号公告。

12、审议《关于确认并支付2017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0万元,作为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担保额度114,000.00万元,授权期间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同意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023号公告。

1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监事会提交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024号公告。

15、听取《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3证券简称:中持股份公告编号:2018-01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24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2018年3月7日上午11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淑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投项目“补充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资本金”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03,3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33,60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8年在53,030.00万元范围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关于确认并支付2017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0万元,作为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3证券简称:中持股份公告编号:2018- 01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3号)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9,5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88元,募集资金总额253,021,8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001,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020,16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55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2017年1-12月使用募集资金121,322,696.89元(含用募集资金33,684,000.0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1,322,696.8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1,697,463.11元(包含未到期的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9,0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7,00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924,600.8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同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同中国中投证券分别与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中持”)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用于实缴任丘中持注册资本的2,322万元已用于支付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转让价款,任丘中持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营业室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0628501040049875)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任丘中持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2017-065号公告)。

其他《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684,000.0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20,630,000.00元,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13,054,000.00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440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金额为33,680,000.00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49,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归还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和23,22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1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1,700.00万元和3,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持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年度)。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1 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由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项目和清河县洗绒洗毛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站项目两部分组成)未能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因为环保监管趋严导致清河县洗绒洗毛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站项目的部分上游企业关停,进而导致进水量减少,与预期水量存在差异,从而导致项目收入低于预期。

证券代码:603903证券简称:中持股份公告编号:2018-01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子公司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定中持”)实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3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9,5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88元,募集资金总额253,021,8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001,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020,16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5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项目需利用募集投资额为22,302.0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解决。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资本金”,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BOT、ROT等项目)的投资。公司根据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的需要,拟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正定中持实缴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正定中持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注册资本履行的程序

2018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18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正定中持实缴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投项目“补充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资本金”的实际需要。正定中持作为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的投资运营实施主体,需要资金以满足污水处理投资运营项目的投资。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该事项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用于实缴注册资本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正定中持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正定中持将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对该笔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定中持”)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投项目“补充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资本金”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可以保障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正定中持实缴注册资本。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投项目“补充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资本金”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子公司正定中持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已履行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2018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中国中投证券同意中持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3证券简称:中持股份公告编号:2018-02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此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构成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3证券简称:中持股份公告编号:2018-02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307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191,922.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326,179.04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32,617.90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44,393,561.14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03,3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33,600.00元。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6.89%,不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情形。相关原因说明如下:

目前,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根据对行业的认知以及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公司一直积极参与并努力获得投资运营项目。投资运营项目(包括BOT模式、ROT模式、TOT模式等)需要公司前期投入大量资金,之后通过在运营期间收取运营费收回前期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

公司正在实施及新中标的投资运营项目较多,其中新中标项目包括肃宁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任丘市雁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PPP项目,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PPP项目等,投资总额超过5.6亿元,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因此公司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投资运营项目投资资金。如果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为公司2018年业绩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并在后续运营期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运营收入及现金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考虑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正在实施及新中标的投资运营项目较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因此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投资运营项目投资资金。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情形。对此,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专门召开说明会予以重点说明。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3证券简称:中持股份公告编号:2018-02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7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许国栋、邵凯、陈德清、张翼飞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议案中公司 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应当回避表决,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根据《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的少部分资产(污泥处置装置)所有权归属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能源”)拥有,项目公司需向中持能源购买该资产。因此,项目公司可能需要与中持能源签订协议,购买该资产所有权(详见公司2017-006号公告)。项目公司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已于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尚未与中持能源单独签订协议,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协议》2017年计提相应应付账款600万元,公司预计2018年与中持能源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

2、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是睢县水环境整体改善一期工程PPP项目拟设立的项目公司,目前处于注册阶段,尚未注册完成,公司注册资本拟为5,000万元,发起人拟出资情况如下:

3、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5、河北中持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6、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水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邵凯担任中州水务董事,中州水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县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翼飞担任睢县公司董事,睢县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城中州”)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襄城中州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检测”)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国栋担任中持检测董事长,公司董事陈德清担任中持检测董事、总经理。中持检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河北中持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中持检测”)为中持检测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陈德清担任河北中持检测董事长,河北中持检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下转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