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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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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57444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真空镀膜、塑胶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新型药品包装材料、精细化工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主要用于食品、日化、医药等领域,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经过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塑料软包装行业已经步入成熟期。目前,由于消费需求增速放缓,行业增速下降;另一方面,随着跨国企业的进入,行业市场竞争依然激烈。

公司专注塑料软包装行业二十余年,凭借技术积累、产品创新、产业链协同配套以及品牌等核心竞争优势,与客户端的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论从企业规模还是综合实力上,公司仍是国内行业中的领先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国内经济继续推进供给侧改革,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在创新创业、“一带一路”等一系列政策支撑下,自2010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首次加速,GDP同比增长6.9%,但国内外经济前景依然复杂多变,国内长期积累的不利影响因素依然突出。公司所处塑料软包装行业,由于环保督查保持“高压”态势,上游原材料主要品类价格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面对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行业原材料价格上升带来的经营压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应对各项挑战,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创新,在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并通过工艺革新、新材料开发、新技术应用以及内部信息化程度的改善,持续提升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824.26万元,同比增长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48.32万元,同比增长1.37%。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法人治理,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为便于公司统筹管理,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结合实际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管理架构进行了相应调整,使得各子公司、机构部门有更清晰的责权边界,提高管理运营效率。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修订和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有效执行。

2、积极布局市场,持续提升产品服务。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紧密关注行业发展态势,紧紧围绕公司主业,充分利用公司的产业和区域布局优势,挖掘潜力客户,有效对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就研发设计、工艺控制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为后续产品开发和成套技术服务奠定了基础。2017年,公司获得伊利、雀巢、卫龙优秀供应商等奖项。

3、推进供应链体系建设,为未来发展添动力。

随着公司基础材料项目的陆续投入运营,以及对黄山新力的收购整合,提升了公司的自给能力和供应水平,且提供了技术研发、工艺革新的参数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对ERP系统进行了升级,及时掌握库存备货情况,尽量对原材料进行大宗采购,提高采购议价能力,降低成本。供应链体系的完善,为公司未来业务扩张在技术、服务方面产生竞争优势。

4、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技术研发取得新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工艺技术水平的提升,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更新研发设备,积极吸纳技术人才,完善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公司的技术研发取得新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报专利39项,新获得专利授权21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

5、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335,744,4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67,872,241.50元。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3月30日。

6、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内部控制、人员选聘、薪酬考核、投资等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 毅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3月7日在黄山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独立董事杨靖超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吴慈生先生、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鲍恩斯先生(离任)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82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5,279.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0%);实现利润总额24,630.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0,548.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83,533,599.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1,613,445.91元,减去2017年度提取盈余公积18,353,359.99元,减去已分配2016年红利167,872,241.5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528,921,444.36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22,646,440.58元。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5,744,4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151,085,017.3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77,836,427.01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5,744,48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503,616,724股,资本公积余额为454,774,199.58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会审字【2018】033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3月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共计6,662,000.00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8年3月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拟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拟计划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3月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3月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拟对彩印复合包装材料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更新替代设备5台,新增设备4台,预计总投资13,96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9,280万元,安装工程及其它费用7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60万元。本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

本项目建设期21个月,项目建成后,可年新增彩印复合包装材料18,000吨,PE膜1,089吨。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47,363.85万元,年利税9,039万元,其中利润总额6,157万元。

本项目经批准后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和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的相关前置审批或备案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方洲、叶大青、洪海洲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3月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继续向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15,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19年3月31日止;继续向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4,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19年3月31日止;继续向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19年3月31日止。

以上财务资助分别用于补充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每个月以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收取资金占用费。

全资子公司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和控股子公司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93%的股权)、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持有66%的股权)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不是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8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2月24日以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3月7日在黄山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监事2017年度薪酬共计1,338,000.00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事宜。

九、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十、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公司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7,818,000.07元,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7,818,000.07元,不影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追讨欠款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对上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公司将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该坏账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则,公司拟计划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额度:累计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可滚动操作。

4、投资主体:本公司

5、投资标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一年以内),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6、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投资执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8、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投资建设及资金安全等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累计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事宜。

五、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拟与关联方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精工”)、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三夏”)、黄山市华兴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原黄山市信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商务”)、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铝业”)、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中泽”)、 黄山贝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诺科技”)、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华塑”)、黄山市金禾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金禾”)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950万元,2017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776.33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18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叶大青、方洲、洪海洲实施了回避表决。由于黄山精工、黄山三夏、黄山华塑、华兴商务、天马铝业、黄山中泽、贝诺科技受同一关联人控制,预计交易总额6,650万元,高于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黄山精工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8号,主要生产和销售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技术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9,656.38万元,净资产为6,924.81万元,营业收入为12,816.87万元,净利润为2,072.54万元。(未经审计)

2)华兴商务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新苗,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668号,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民用水电安装;餐饮服务,内保服务,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烟零售,日用百货,副食品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华兴商务总资产为479.06万元,净资产148.12万元,营业收入为873.04万元,净利润为60.41万元。(未经审计)

3)黄山三夏成立于2014年0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苏立功,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西路51号,主要经营生产无溶剂复合机、干式复合机、欧式制袋机、分切机和检品机、宽幅薄膜分切机、塑料粒子自动称量加料设备、其他软包装加工设备等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黄山三夏总资产为2,152.76万元,净资产1,143.29万元,营业收入为3,034.91万元,净利润为126.11万元。(未经审计)

4)黄山金禾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叶大武,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123号,主要经营包装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黄山金禾总资产为1,034.07万元,净资产988.12万元,营业收入为676.64万元,净利润为-44.78万元。(未经审计)

5)黄山华塑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洪海洲,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主要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木塑型材及其系列制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黄山华塑总资产为7,473.58万元,净资产2,407.44万元,营业收入为9,587.80万元,净利润为-303.79万元。(未经审计)

6)天马铝业成立于2007年07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毅,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铝箔系列产品、金属制品和金属包装容器,化工原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马铝业总资产为10,046.13万元,净资产2,758.47万元,营业收入为12,737.38万元,净利润为242.30万元。(未经审计)

7)黄山中泽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7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方向宏,法定住所为徽州区城东工业园下街小区3号,主要经营聚氨酯树脂、高分子树脂、丙烯酸树脂、助剂生产、销售(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黄山中泽总资产为2,940.47万元,净资产1,185.49万元,营业收入为4,354.83万元,净利润为408.43万元。(未经审计)

8)贝诺科技成立于2006年06月,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洪海洲,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园瑶村小区,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精细化学品(聚合物微粉和改性塑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指定、限定经营的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贝诺科技总资产为4,780.37万元,净资产2,048.74万元,营业收入为9,454.62万元,净利润为696.3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分别持有黄山精工39%股权、持有华兴商务100%股权、持有天马铝业60%股权、持有黄山三夏20%股权;持有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而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黄山中泽60%股权,并均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持51%的股权),黄山三夏第一大股东为黄山金诺机械有限公司(持50%的股权),公司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及黄山金诺机械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孙毅、鲍祖本、叶大青在永佳集团担任董事,永佳集团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而上述企业为永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

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黄山华塑39%股权、持有贝诺科技40.8%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由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黄山金禾实际控制人叶大武与公司董事叶大青系兄弟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黄山精工、华兴商务、黄山三夏、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华塑、贝诺科技和黄山金禾依法存续经营,八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设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综合服务中提供的服务及工作餐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与黄山精工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精工于2018年1月4日签署;交易标的为凹印版辊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与公司结算一次,公司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45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2)与华兴商务的《综合服务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华兴商务于2018年1月1日签署,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3年;华兴商务为公司提供安全防卫、工作餐、绿化等后勤保障服务;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各项服务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3)与黄山三夏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三夏于2018年2月1日签署,主要向其购买机器设备包括附件及随机备件,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及服务等系统工程;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在具体服务执行协议中明确;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止。

4)与黄山华塑的《销售协议书》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华塑于2018年1月4日签署,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再生塑料废品废料;交易价格为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同类标的物售予任何第三方的价格依据;结算方式为黄山华塑根据公司发出的提货通知,将预付款打入公司指定账户,并至公司指定地点自提货;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5)与贝诺科技的《采购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贝诺科技于2018年1月5日签署,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开口母粒和爽滑母粒;交易价格根据公司采购订单执行;结算及开票:货到、有效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寄到需方后次月付款日付款;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

6)广州永新与黄山金禾的《承揽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与黄山金禾于2018年1月10日签署,交易标的为生产用卷膜;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方式为货发出后60天内付清货款;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

7)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的《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于2018年1月3日签署;交易标的为提篮桶、抱箍桶;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销售方每月25号开具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下月初全额付款,如有尾款,购销双方每月书面对账一次;合同的有效期为2018年1月3日到2019年1月2日。

8)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的《销售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于2018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聚氨酯树脂;交易价格按照当月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按月结算;合同的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

9)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于2017年1月1日在黄山市签署,主要向其销售凹版塑料印刷油墨;交易价格由根据市场价格双方约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现金,付款期限为当月月底前付清所有货款;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凹印版辊、原材料等交易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吴慈生先生、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2018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5、公司与华兴商务签署的《综合服务合同》;

6、公司与黄山华塑签署的《销售协议书》;

7、公司与黄山三夏签署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8、公司与贝诺科技签署的《采购合同》;

9、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与黄山金禾签署的《承揽合同》。

10、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山中泽签署的《销售合同》;

11、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天马铝业签署的《购销合同》;

12、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8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5、《关于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2018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3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5、7、8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唐永亮先生、陈慧洁女士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4”,投票简称为“永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注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 2017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总经理鲍祖本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旭峰先生、董事会秘书方洲先生、独立董事陈基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