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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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的通知,获悉大东南集团2017年7月10日被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已解除冻结(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054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大东南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527,501,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8%。其中:质押510,251,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6.73%。司法冻结11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2.23%。

公司将密切关注其余股份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