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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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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
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14日起,至2018年4月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国际商会中心40层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人:林凤仪

联系电话:0755-8282570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999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3月13日,即在2018年3月13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或认可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18年3月14日起,至2018年4月9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18年4月9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审议事项应分别由丰信A、丰信B基金份额持有人独立进行表决,且丰信A、丰信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在其份额类别内拥有同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指有效的丰信A和丰信B各自基金份额分别占权益登记日该级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会议,会议有效召开;在此基础上,《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应当由前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指丰信A、丰信B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指有效的丰信A和丰信B各自基金份额分别占权益登记日该级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凤仪

联系电话:400-6788-999

传真:0755-82825702

网址:www.phfund.com

2、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联系人:向开罗

联系电话:010-65543888转8823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附件一:《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一:

《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本基金转型的有关事项。具体说明见附件二《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相应修改本基金托管协议并办理本次转型的相关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二:

《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持有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指有效的丰信A和丰信B各自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该级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的持有人出具表决意见方可召开,且《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指丰信A、丰信B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或转型后的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转型方案要点

(一)变更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由“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变更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变更运作方式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拟转型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终止分级运作,因而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份额折算等机制,删去相关内容,包括基金份额的分级等章节以及其他相关条款;转型后本基金以普通开放式运作。

(三)变更提前终止条款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存续条件进行了调整。

(四)修改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等投资相关条款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五),主要调整如下:

(五)变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收益与分配内容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五),主要调整如下:

(六)调整基金的费率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赎回费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删除了销售服务费(详见附件五),主要调整如下:

(七)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和《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说明》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实施转型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法律文件,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安排、份额折算安排等事项的转型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前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前,将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八)其他相关事项的修改

1、考虑到本基金转型后不再是分级基金,删除原《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丰信 A、鹏华丰信 B 和分级相关的内容。

2、删除《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发售的部分,并补充基金的历史沿革等内容。

3、考虑到自《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修订和发布,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转型后的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五《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转型后的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其他内容。

三、转型前后的赎回安排

(一)赎回选择期

自《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在赎回选择期间,丰信A和丰信B的投资者仅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申请申购。

(1)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的投资比例限制。

(2)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配比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丰信 A 与丰信 B 不超过 7:3 的限制。

(3)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净值

自赎回选择期首日起,丰信 A 不再获取约定收益,丰信 B 不再内含杠杆机制,两级份额各负盈亏。丰信 A 份额、丰信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丰信 A 份额、丰信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丰信 A 和丰信 B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4)赎回选择期内基金费用的收取

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赎回选择期间内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丰信 A、丰信 B 的赎回的,不收取赎回费。

具体赎回选择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对投资者未赎回的鹏华丰信 A 和丰信 B 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1、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在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丰信 A 和丰信 B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 1.0000 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折算方式如下:

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丰信 A、丰信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信 A、丰信 B 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比例相应增减。

丰信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信 A 份额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丰信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丰信 A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信 A 份额的份额数×丰信 A 份额的折算比例

丰信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信 B 份额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丰信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丰信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信 B 份额的份额数×丰信 B 份额的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8 位,小数点第 8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丰信A、丰信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丰信 A、丰信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丰信 A、丰信 B 份额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丰信 A、丰信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后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持有的丰信 A 份额、丰信 B 份额变更登记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三)《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新修改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具体生效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自新修改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起,《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四)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约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四、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方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之前,我司已对部分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本基金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前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应对转型前后可能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基金在转型期间将尽可能保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降低净值波动率。

附件三: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以上表决意见是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代理人)就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包括丰信A和丰信B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2、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包括丰信A和丰信B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www.phfund.com)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包括丰信A和丰信B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五: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下转1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