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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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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59.47亿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4.39亿元(2014年、2015年、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量波动较大。近年来发行人因贸易规模扩大增加存货,同时加大对于土地储备和楼盘开发的投入导致运营资金占用量上升,使得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出现较大波动,2014-2016年以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894,607.36万元、464,043.12万元、-193,733.83万元和-653,846.47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表明发行人需要依靠外部融资来满足资金需求,对银行借款依赖程度较大。因此发行人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可能因自有现金流不足而受限。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负债率水平相对较高。截至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69%、67.41%、68.99%和73.09%。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小幅波动,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为了控制其资产负债率,近年来采取了如下措施:1、成立合资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少数股东权益;2、象屿股份定增及外部股东投入、黑龙江金谷项目专项补贴转资本公积。3、获得厦门市政府增资及相关补贴;4、运用相关权益类融资工具;5、引入产业基金。2017年9月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73.09%,较2016年有所上升,主要因为发行人业务扩展,资产占用加大。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虽然这属于贸易物流行业的特征,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对发行人的债务偿还能力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并使得发行人未来债务融资空间相对有限。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将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变动,从而将给债券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流通事宜,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六、本期债券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债券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华福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九、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联合评级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予以公告,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十、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需要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所称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十一、封卷募集说明书中本次债券名称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次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中明确债券名称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与华福证券签订的《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二、封卷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期发行,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各期限品种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已发行规模为0亿元,剩余规模为20亿元,公告募集说明书中明确“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十三、封卷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期,可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此范围内公告募集说明书中对本期债券期限进行了明确,“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十四、封卷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用途披露为: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17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3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明确为: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首次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5年11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5919XW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伍佰玖拾万捌仟叁佰元整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01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0层

互联网网址:http://www.xiangyu-group.com

电子信箱:lanpeng@xiangyu.cn

发行人联系电话:0592-5603362

发行人传真号码:0592-6036367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3、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4、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设立财务公司,租赁公司;5、从事实业投资;6、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土地综合开发及使用权转让;7、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展览、会务、房地产租赁服务; 8、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9、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10、装卸搬运;11、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12、国内货运代理;13、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14、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15、镍钴冶炼;16、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2017年8月29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形成《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厦象集董〔2017〕38号),上述议案于2017年10月20日经公司唯一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出具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复函》(厦国资产〔2017〕67号)。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2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32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0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起息日:2018年3月15日。

11、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3、兑付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2023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8、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2、配售安排: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5、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华福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7、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3月9日。

发行首日:2018年3月13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5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01单元

联系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联系人:张励

联系电话:0592-6036369

传真:0592-6036367

邮编:361000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项目负责人:王静静、刘俊岑

项目组成员:何焱、张光晶、赵元硕

联系电话:021-38565879、38565568、38565986

传真:021-68583070

邮编:200135

(三)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联系地址:福建省鼓楼区五一中路元洪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项目负责人:蔡文忠

项目组成员:林世杰、刘华志、叶小舟、蓝志青、严子聪

联系电话:0591-83252210

传真:0591-85520136

邮编:350003

(四)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A栋16楼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A栋16楼

负责人:孙卫星

经办律师:许理想、陈珂

联系电话: 0592-6304589

传真:0592-5881668

邮编:361000

(五)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4室

负责人:胡咏华

经办人员:蔡宗宝、吴高梯

联系电话:010-51120372

传真:010-51120377

邮编:100083

2015-2016年审计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1808单元

负责人:吕桦

经办人员:林满荣、陈长源

联系电话:0592-5161892

传真:0592-5164167

邮编:361004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李信宏

经办人员:刘薇、李镭

电话: 010 8517 1271

传真:010 8517 1273

邮编:100022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

住所:厦门市国际航运中心B幢一层03单元

联系地址:厦门市国际航运中心B幢一层03单元

负责人:陈强

经办人员:郑茎

电话:0592-6039810

传真: 0592-5606017

邮编:361006

(八)本期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聂燕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成立合伙企业福建兴证战略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3.48亿元,发行人持股28.74%,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6%;发行人与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福建兴证创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发行人投资额为150万元,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额为2,700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持有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9,417.2万股,占兴业证券总股本比例为1.41%,是兴业证券的第九大股东。

截至2017年9月30日,除上述股权关系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购买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同意华福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2、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3、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和隔离机制。

4、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5、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6、本公司承诺,公司作为非金融类企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联合评级出具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评定“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级别为AAA,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联合评级授予象屿集团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象屿集团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基本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象屿集团”)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厦门市国有大型集团之一,在物流供应链领域行业地位突出,在区域环境、经营规模、贸易渠道、综合物流服务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金属矿产供应链业务整合升级,房地产业务地理位置较佳,类金融板块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进出口贸易业务存在汇率风险、部分贸易和粮食收储业务对资金占用较大、房地产开发及在建工程尚需投资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债务结构有待改善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农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基地和贸易园区等在建工程逐步建成投产,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有望进一步提高,联合评级对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厦门市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其战略定位以及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的成立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2)公司贸易业务具有较强的渠道优势,综合物流服务能力较强;近年来随着公司对贸易和物流的整合升级,物流供应链板块收入持续增长。

(3)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福州、上海及周边昆山花桥等地区,地理位置较佳,销售情况良好。

(4)公司现金类资产较充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现能力强,融资渠道畅通。

3、关注

(1)公司贸易业务大部分通过预付款采购,粮食收储业务的预付粮食款规模较大,预付款项对公司资金将形成较大占用。

(2)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以进口为主,存在汇率风险,汇兑损失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侵蚀。

(3)公司在建及拟建房地产项目、物流园区、仓储基地及深加工项目尚需投资的规模较大,公司存在较强的融资需求。

(4)公司债务负担较重、债务结构以短期债务为主,所有者权益结构稳定性较弱,物流供应链业务毛利率较低。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

2011年,公司发行了“2011年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主体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2年公司发行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简称“中诚信”)进行信用评级,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债项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稳定。上述评级结果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较低。

根据中诚信2013年7月1日出具的《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3)跟踪278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此次跟踪评级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升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中诚信2014年7月24日出具的《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4)跟踪481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此次跟踪评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4年6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分析,并据此出具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级,体现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4年8月,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该评级结果表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2015年5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分析,并据此出具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5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级,体现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5年11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分析,并据此出具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6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级,体现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1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分析,并据此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体现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7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分析,并据此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确定调升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体现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6月,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分析,并据此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确定调升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体现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总授信额度1,166.44 亿元,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7年9月末,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543.55亿元。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主要银行授信以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列示。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近三年业务往来违约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执行相关的业务约定,无严重违约事项发生。

(三)发行人债务违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项贷款均按时还本付息,未出现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及延迟付息的情况。通过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查询,发行人无未结清不良信贷信息,无欠息信息。

(四)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五)本期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33.7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4.90%,占公司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2.99%,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六)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七)发行人的失信核查情况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未发现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重要子公司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经查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未发现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重要子公司被认定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未发现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重要子公司被认定为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经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未发现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重要子公司被认定为食品药品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经查询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未发现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重要子公司被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情况。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福建”网站等,未发现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重要子公司被认定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下属重要子公司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失信单位的情况,不存在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等法规被暂停或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首次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5年11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5919XW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伍佰玖拾万捌仟叁佰元整

实缴资本: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伍佰玖拾万捌仟叁佰元整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01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0层

互联网网址:http://www.xiangyu-group.com

电子信箱:lanpeng@xiangyu.cn

邮编:361006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励

发行人联系电话:0592-5603362

发行人传真号码:0592-6036367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3、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4、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设立财务公司,租赁公司;5、从事实业投资;6、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土地综合开发及使用权转让;7、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展览、会务、房地产租赁服务; 8、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9、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10、装卸搬运;11、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12、国内货运代理;13、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14、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15、镍钴冶炼;16、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

二、发行人设立及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系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厦府〔1995〕综230号)于1995年11月8日批准组建的国有企业集团。作为保税区开发建设、内外融资、债权债务的主体,公司具体负责象屿保税区的开发建设和国有资产的经营运作及其保值增值,并为区内企业提供社会化、系列化服务。

1995年11月28日,象屿集团取得厦门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38亿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05年7月1日,根据《关于将保税区二期投资3.5亿元转为对象屿集团增资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05〕22号),象屿集团注册资本从1.38亿元增至4.88亿元,均系现金增资,此次增资由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05)第119号”的验资报告。

2007年12月19日,根据《关于同意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国家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07〕66号),象屿集团注册资本从4.88亿元增至7.21亿元,均系现金增资,此次增资由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07)第296号”的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24日,根据《关于同意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10〕92号),象屿集团注册资本从7.21亿元增至9.658亿元,均系现金增资,此次增资由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0)第250号”的验资报告。

2011年8月29日,象屿集团旗下子公司象屿股份(600057)成功借壳ST夏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2年9月24日,根据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厦中兴会验字〔2012〕第139号),发行人唯一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金额11,589.00万元,其中货币现金5,820.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5,769.00万元,至此,象屿集团注册资本增至10.8169亿元。

2013年12月13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13〕127号),象屿集团注册资本从10.8169亿元增至13.097313亿元,其中财政拨付资金1.5亿元,2012年度上缴国有资本收益7,804.13万元返还增资。此次增资由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3)第064号”的验资报告。

2013年12月25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批复(厦保税委综[2013]121号),象屿集团经营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

2013年12月25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批复(厦保税委综[2013]121号),象屿集团注册地址由“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区)象兴四路21号银盛大厦9楼”变更为“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01单元”。

2014年7月16日、8月28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厦保税委综[2014]79号”、“厦保税委综[2014]104号”、“厦保税委综[2014]134号”文件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唯一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两次认缴新增资本金共计8,029.74万元,均系发行人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返还,至此,象屿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增资至139,002.87万元。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4)第047号”的验资报告。

2015 年7 月29 日、2015 年12 月24 日、2015 年12 月30 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厦保税委综[2015]69号”、“厦保税委综[2016]6号”、“厦自贸委[2016]8 号”文件与厦门市财政局“厦财企指[2015]7号”、“厦财企指[2015]19号”文件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唯一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三次认缴新增资本金共计17,587.96万元,系发行人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返还4,087.96万元及国有资本金新增投入1.35亿元,至此,象屿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增资至156,590.83万元。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6)第011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厦保税委综[2016]16号”文件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唯一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新增资本金共计1,000万元,至此,象屿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增资至157,590.83万元。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6)第055 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史沿革无变化。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发行人是厦门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的全资企业,是代表厦门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资委。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图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和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作为厦门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投资的资产经营一体化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经营决策体系。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由5-13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职工代表1名。监事会主要负有监督职责,设5名监事。公司设总裁1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目前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公司内设党委办公室等17个部门。

1、党委办公室职责

承担公司党委会、纪委会、工会、团委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党委、纪委、工会会议组织、会议报告或讲话稿起草、会议记录及纪要整理、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反馈;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请示、报告、通知等所有文字材料的起草;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发展新党员、纪检监察、信访、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事务;承担上级对口单位会议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具体事务。负责公司大型会议活动(包括先进评选及表彰、运动会、文化艺术节、传统节日庆典、公司周年庆、由市级领导出席的开工或竣工典礼等)的策划及组织实施;负责本公司参加上级党纪工团组织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其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申报及跟踪落实;负责公司“五个一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春雨基金”的日常管理;负责公益类项目捐赠事务的处理;承担“志愿者服务队”的日常工作。

2、总经理办公室职责

作为公司经营班子的秘书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由经营班子成员组织的各种会议(经营工作会、总经理例会、行政例会、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例会、)的组织、会议报告或讲话稿起草、会议记录及纪要整理、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及反馈;负责经营班子成员主持召开业务专题会纪要的汇总和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协调公司所有会议活动时间,编制《每周会议活动安排》和《年度会议活动安排》,跟踪落实公司领导参加会议活动情况;起草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年度重点工作分解》、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种文件、与公司行政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等各种文字材料;对公司上下行文履行审核把关和制作分送职责,对公司收文履行分拔及跟踪反馈职责;履行文电管理、档案管理、公章管理、报刊征订和图书管理职责、履行机要文件的保密职责;对公司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履行督办反馈职责;对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及执行情况履行督办职责。

3、监事会办公室职责

受监事会主席委托,列席公司董事会、行政例会等会议,并将会议精神及时通报监事会主席及其他成员。承担监事会职责范围的相关具体工作。起草监事会年度报告、专项报告等文字材料。承担监事会所需要的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

4、行政事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物业管理、非经营性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非计算机类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管理;礼品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管理;审核管理公司行政费用(通讯、交通、应酬、差旅、午餐补贴等费用);对公司办公环境的维护和优化负责,对公司车队、餐厅、前台履行管理职责,为公司运转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承担公司日常来访(非调研、考察、参观类)接待任务;协助分管领导抓全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并承担本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5、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政策、规章制度和与人力资源工作相关的请示报告、通知等所有文件的起草;及时了解与人力资源相关的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为公司人力资源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跟踪落实反馈公司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要求。

负责本公司和人事代管公司的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外事管理工作,并为旗下其它公司提供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外事管理咨询和服务;审核旗下企业组织架构、薪酬计划;设计投资企业高管薪酬及绩效管理方案。

负责《象屿文化大纲》、《象屿员工手册》的培训和宣导,承担企业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作为公司高管考评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管考评委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办理高管考核任免手续、整理高管谈话记录、组织高管述职及考核评议等。

6、公共关系部职责

负责公司公共关系事务的处理,主要包括与本市和投资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网络。

承担重要来访接待任务,包括各级领导视察、考察、调研,兄弟单位、外商组团拜访、参观等。

承担公司新闻报道、对外宣传、品牌管理任务。对公司报纸、网站履行管理职责;关注各新闻媒体等对公司的报道,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负责公司对外介绍材料的撰写及制作,主要包括公司简介(含印刷版、PPT版、碟片等)、重点项目介绍等。负责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申报及跟踪落实。负责公司VI管理和广告管理。

7、投资管理部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和旗下投资企业董事会秘书机构,主要承担各级公司董事会议组织、董事会日常工作和相关问题的沟通协调。作为经营班子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母子公司管理体系的搭建和完善,对旗下投资企业完成董事会确定事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及时向经营班子反馈;对旗下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重点项目进行跟踪、调研、分析和反馈;对旗下投资企业董事会事务规范管理和投资事务人员的培训负有责任;负责公司对外投资、资产重组项目的实施和对外投资股权事务的管理。负责各投资企业经营班子绩效考核指标的拟定。

8、战略发展部职责

是战略规划及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起草集团总部中长期战略规划;组织研究、起草和修订战略管理流程及相关制度;承担各规划单位的战略管理事项的协调组织工作,协助委员会完成对战略规划及管理文件的审核及形成结论性建议。

(下转14版)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

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01单元)

牵头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签署日期: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