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8-009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接控股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通知,因鹏博实业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我司向交易所申请,我司股票自2018年2月9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在我司股票停牌期间内,我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贵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责任。
鉴于公司作为实施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尚未获得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相关的详细资料,公司并未参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研究论证,公司未与交易各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亦未与各中介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该重组事项难以继续推进与实施,现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2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8-010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8年3月4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修订。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灵通”)的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杨学平、陆榴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和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针对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担保,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3月26日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3点在北京朝外大街26号朝外MEN写字中心A座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8-011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8年3月4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修订。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玉晶、孙莉斯依法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和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针对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担保,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8-012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于2017年3月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7年3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修订。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17年3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7号),批文有效期为六个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延长上述期限,并同意将延长有效期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04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2018-013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6日13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楼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6日
至2018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达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博利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秦砖投资有限公司及以上股东的关联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30;
2、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楼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3月23日下午17:3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层,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5223 9118,传真:010-5223 9135
联系人:陈曦
2、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