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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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8-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18-005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东资本”)及其管理的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瑞丰医药投资基金合计持有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0,370,3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5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瑞东资本及瑞东医药投资基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2%,即8,007,6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4,003,8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4%,即16,015,4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8,007,700股;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20,019,320股。

2018年3月9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瑞东资本、瑞东医药投资基金及瑞丰医药投资基金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瑞东资本及其管理的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瑞丰医药投资基金。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瑞东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4,836,795股,占公司总股本3.71%,其来源为根据2016年1月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协议受让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瑞东医药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390,213股,占公司总股本1.85%,其来源为根据2016年1月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协议受让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瑞丰医药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8,143,322股,占公司总股本2.03%,其来源为根据2016年3月签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认购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过去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股东为瑞东资本管理的瑞东医药投资基金,共计减持7,446,583股。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来源:瑞东资本及瑞东医药投资基金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协议受让的股份,瑞丰医药投资基金所持的股份不减持。

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56%的股份,即22,261,484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2%,即8,007,6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4,003,8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4%,即16,015,4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8,007,700股;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20,019,320股。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股东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2016年1月8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瑞东资本及瑞东医药投资基金作为受让方向出让方承诺,在上市公司收购南京华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016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孝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6号),批准上市公司收购南京华威医药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瑞东资本及瑞东医药投资基金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承诺。

瑞丰医药投资基金所持股份锁定期为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目前尚在限售期内,瑞丰医药投资基金本次不进行减持,符合限售期规定。

(三)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18-006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价波动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价波动具体情况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 2018 年3月8日、9 日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

二、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了《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0.54亿元到0.29亿元,同比减少39%到21%,上述预测值未考虑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对损益产生的影响。

二、标的资产存在减值的风险

1、2016年,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孝清、蒋玉伟等5名自然人股东以及南京高投宁泰、南京中辉等6家机构股东(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发行100,458,816股股份和支付现金456,365,673元购买其合并持有的南京华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医药”)100%股权。双方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承诺2016年-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1.23亿元、1.47亿元。

2016年华威医药实现净利润8838万元,未完成盈利承诺;2017年预计华威医药不能完成盈利承诺,具体数据待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确定。

2、重组华威医药,形成商誉17.04亿元,由于华威医药连续两年未能完成盈利承诺,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目前公司聘请的北京卓信大华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5日进入华威医药进行评估,但评估结果及具体减值金额与具体数值尚未确定,公司预计商誉减值的最高金额为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最高5.95亿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