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8—002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18年3月8日,会议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新闻中心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渝开发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796,667.87元,每股收益为0.095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6,687,804.35元,资本公积为1,066,235,621.80元。
为保证公司现有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性现金需求,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和审查,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17年度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董事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审议确定了公司高管人员2017年度的年度薪酬标准。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安金、董事副总经理李尚昆在公司获取薪酬,因此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公司董事长徐平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公司控股股东发放。王安金、李尚昆先生兼任公司董事职务不领取薪酬,仅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考核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17年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示肯定。根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其中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13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徐平、王安金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规划的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及《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规定,及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26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十一条: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只需选择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刊登,刊登篇幅原则上不超过报纸的 1/4 版面,也可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结合公司实际,按照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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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团增加土地储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团在2018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参与公开市场土地(招拍挂)竞买,以增加土地储备,竞买土地总价款控制在人民币12亿元内。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8—003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告知全体监事。2018年3月8日,会议在重庆南坪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796,667.87元,每股收益为0.095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6,687,804.35元,资本公积为1,066,235,621.80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并保证公司现有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性现金需求,确定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分配利润16,875,419.30元,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33,750,838.60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8.03%。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了各项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了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监事会2017年工作情况。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六、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朱江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新会计准则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8—004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8—005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变更会计政策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1、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印发并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并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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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盈亏性质不发生改变,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新会计准则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八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8—008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30万元。其中,公司在2018年日常经营中与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及其控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71万元,主要系资产受托经营、土地管护、会务服务、工程建设代理、提供物管及绿化服务、对石黄隧道进行维护、车库和办公用房租赁等;另外,重庆渝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凯物业”)为重庆会展中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置业”)下属子公司,由于从2017年6月起重庆城投不再对会展置业具有控制权(持股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规定,公司与渝凯物业存在关联关系的时间计算至2018年5月末。公司预计2018年1-5月与渝凯物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9万元,发生的业务系接受物管服务和资产委托经营。
公司2017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78.33万元,超出预计总金额237.33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重庆城投控制的子公司发生的土地管护费所致。
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7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徐平、王安金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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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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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伟
(2)注册资本:200亿元整
(3)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4)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不含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
(5)与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54,224,980,041.08元,负债总额67,790,634,250.36元,净资产总额86,434,345,790.72元,资产负债率43.96%,营业收入2,508,765,639.2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9,887,770.4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重庆渝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肖丁
(2)注册资本: 50万元
(3)住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B区5楼505号
(4)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房屋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销售: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均不含危险化学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5)与公司关系:渝凯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会展置业下属子公司,由于从2017年6月起重庆城投不再对会展置业具有控制权(持股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规定,公司与渝凯物业存在关联关系的时间计算至2018年5月末。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渝凯物业资产总额58,799,326.60元,负债总额47,397,393.88元,净资产总额11,401,932.72元,资产负债率80.61%,营业收入1,372,093.92元,净利润-267,110.0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关联方签署单项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目的,主要为增加公司收入,降低公司成本;
2、公司关联交易量比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提供了详实的资料,有助于我们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较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3)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两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于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服务,交易金额小,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较低,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未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8—009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以往年度延续至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道金公司、会展管理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400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1400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
三、关于对董事会2017年度提出现金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渝开发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796,667.87元,每股收益为0.095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6,687,804.35元,资本公积为1,066,235,621.80元。
鉴于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较好,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我们同意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7年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7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行,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公司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关于2017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17年度履行相关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他们在2017年度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检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带领全体员工抓契机狠落实,始终秉承“改革、转型、发展、突破”的经营方针,实现了公司房地产去库存的量价齐升,去库存任务基本完成。公司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激励机制有所创新,融资税改卓有成效,内控管理上档升级,品牌建设再创佳绩,安全维稳平稳可控,党建工作亮点突出,实现全年既定目标任务。
为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事项。
六、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两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于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服务,交易金额小,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较低,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未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曹国华
独立董事:袁林
独立董事:余剑锋
独立董事:陈煦江
2018 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8—010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4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5.6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重点关注了下列高风险领域:组织架构、财务管理、招标及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与沟通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已经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2)公司的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3)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层中出现重大舞弊行为。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以直接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大小,与公司上年度净资产额进行比较,确定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缺乏集体民主决策程序,或集体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决策出现重大失误;
(3)公司经营或决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公司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
(5)媒体经常出现公司的重大负面新闻;
(6)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
(7)公司骨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8)公司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9)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
(10)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徐平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8—011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8年3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6日- 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下午3:00- 4月17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9、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题:
1.00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00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6.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特别提示: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议案,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00、2.00、4.00、5.00、6.00、7.00、8.00已经公司2018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00、9.00已经公司2018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02、2018-003、2018-006、2018-007号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4月12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1日至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谌 畅、钟承龙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60
7、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514”,投票简称为“开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