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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18年3月12日起,上述销售机构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27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 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5、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