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及终止实施原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802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及终止实施原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辉强先生、杜永刚先生、赵光辉先生、尹建刚先生、杨朝辉先生、黄祥虎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股份将不超过295,9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周辉强先生、杜永刚先生、赵光辉先生、黄祥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尹建刚先生、杨朝辉先生尚余部分股票未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杨朝辉先生《减持股份及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和尹建刚先生《关于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高管决定终止实施其个人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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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3月12日,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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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杨朝辉先生、尹建刚先生尚余部分股票未减持。上述高管决定终止实施其个人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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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减持实施及终止股票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减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五、备查文件
1、杨朝辉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及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尹建刚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