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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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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划定投资者保护重点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弘文

资本市场 “一体两翼”的投资者保护体系日益显现出积极成效。随着法制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的不断推进,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也正朝向更高质量、更多元化的方向迈进。

昨日,中国证监会组织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就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介绍。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下称“投保局”)局长赵敏,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下称“投保基金”)副董事长、总经理巩海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司(下称“投服中心”)总经理徐明参会,详细介绍了下一步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着力点。

据了解,正在修订进程中的证券法拟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对证券投资者的权益维护、救济、赔偿等内容作出规定。证监会也将继续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各项制度安排,推动更加体系化地构建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开展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及检查,还将推动支持诉讼形成制度化安排、进一步丰富先行赔付的实践经验、积极推动示范判决机制试点。

2018年投保工作将从四方面着力

赵敏表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的根本使命,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投保各业务领域的制度体系,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也不断深化。

她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了国家级和省级投教基地101家,覆盖了29个省区市;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已在25个省区市开展试点,上海、广州等地将投资者教育纳入了中小学课程设置。12386热线、证监会系统各类调解组织在投资者诉求处理、纠纷解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赵敏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从四方面着力优化、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安排,将投资者保护工作嵌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各个链条和环节。她说,证监会拟制定发布持股行权办法、投教基地监管指导意见、修改证券投资者投诉处理相关指引,探索跨境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安排等。

二是体系化地构建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工作。丰富针对投资者的公益调解服务,进一步丰富先行赔付的实践,积极研究推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推动形成支持诉讼的制度化安排。

三是培育理性投资者队伍,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优化投资者教育基地的设置,实现教育基地的“有进有出”,研究推动设立“投资者保护日”,开通投资者网站,提升投资者服务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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