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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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8-041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沈培今先生、董事李晓伟先生、董事唐静波女士、独立董事陶鸣成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孙文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

四、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8-042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

二、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6证券简称:瀚叶股份公告编号:2018-043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9日

至2018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3月27日、2018年3月28日(9:00一12:0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506室。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506室。

联系人:景霞 沈圆月

联系电话:021-68365799

传真:021-68365693

邮编:200135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8-044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宋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