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2018-02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3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赵海龙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胡志芳女士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董事长顾琦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表决通过,其中议案1至议案9、议案11均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各子议案经逐项表决,均获得通过。在议案10的表决过程中,需回避的关联股东为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其中关联股东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会议;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票份额为591,438,503股,对议案10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鹏、高纪彬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