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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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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2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基本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即墨市蓝村镇财政所拨付的企业上市补助资金21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根据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6〕61号)文件规定,公司获得即墨市蓝村镇政府上市补助资金210万元,已划拨到公司资金账户,截止至目前,上述文件规定的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 210万元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收入210万元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2018年度利润额人民币21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 根据相关规定,议案1、2、3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山东青岛高新区宝源路北首)。

(5)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

代表股份数51,00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62%。其中:

①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51,00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5.0062 %;

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数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其中:

①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

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范庆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2 选举李会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3 选举范玉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4 选举迟娜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以上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樊培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02 选举丁乃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03 选举宋银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凤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02 选举黄克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以上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通过。王凤春女士、黄克娜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王令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斯亮、李洁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7日

证券代码:002871证券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18-02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

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范庆伟先生、李会君先生、范玉隆先生、迟娜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樊培银先生、丁乃秀女士、宋银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因任期届满,王圣诵先生和张世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他任何职务。上述二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范庆伟先生,男,汉族,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1983年至1988年在青岛电站阀门厂任助理工程师;1988年至1995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青岛分公司任分公司经理;1995年至2004年任青岛伟隆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兼任莱州伟隆执行董事、伟隆五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伟隆流体执行董事、英国伟隆董事兼经理、美国伟隆董事、惠隆投资执行董事。

范庆伟、范玉隆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5.25%和3.75%的股份,同时,范庆伟还通过持有公司法人股东惠隆投资72.73%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4.3638%股份,范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其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3.363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范庆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会君先生,男,汉族,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1998年在青岛电站阀门厂任工程师;1998年至2004年任青岛伟隆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会君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0.4506%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会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玉隆先生,男,汉族,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采购部副部长。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采购部副部长,现兼任伟隆流体监事。

范玉隆先生持有公司3.75%的股份,范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其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3.363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范玉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迟娜娜女士,女,汉族,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9月至2012年3月历任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迟娜娜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0.354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迟娜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

樊培银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至1996年7月任吉林农业大学助教、讲师;2001年4月至今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2009年4月 至 2013年12月,任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现“天华院”)独立董事;2009年6月 至2015年6月,任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3月至今,任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青岛市财政局财务评审专家。

樊培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樊培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乃秀女士,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硕士生导师。2005年至2014年历任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教师、副教授。2014年至今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2014.4至今,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7至今,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乃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丁乃秀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银立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至2004年,担任开封高压阀门厂总工办副主任,开封高压阀门厂厂长助理,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5年,担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2013年,担任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2015年,担任中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担任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3月至今,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兼中国阀门协会秘书长。

宋银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宋银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71证券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18-02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部分监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凤春女士、黄克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令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渠汇成先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孙连友先生在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渠汇成先生与孙连友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17日

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黄克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6年7月至2012年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至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15年3月至今,兼任股份公司监事。

黄克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黄克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凤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4年9月-2007年7月,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2007年7月-2013年5月,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大学讲师;2013年5月至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品管部职员。

王凤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凤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令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出生,2003年3月职业中专毕业,2003年3月入职青岛伟隆公司试压工,2006-2008年担任喷涂班班长,2009-2015年担任车间主任,2016年至今担任生产部副部长。

王令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令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