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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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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3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德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公司董事魏栓师先生、孙国龙先生、赵殿清先生、刘志宏先生、白玉檀女士、胡静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郝润宝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邹彦春先生、郝志忠先生、张卫江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8年度投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议案4为累积投票议案。

3、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宏、乌日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8-015

债券代码:“122369” 债券简称:“13 包钢 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16:30在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参加会议董事1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