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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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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2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3亿元(含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9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满足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18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7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尹洪卫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发展战略和资金预算,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下列子公司提供合计约1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注:1、上述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被担保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鉴于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 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17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尹洪卫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 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因而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占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9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5.3亿元(含本次对外担保金额预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8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 润无影响。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 日起施行。

(2)2017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3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2、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上接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