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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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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654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4号)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股份”、“公司”、“发行人”或“爱普香料”)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2,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6,000万股。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共涉及两名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魏中浩,以及公司股东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轶乐实业”)。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截至目前,两名股东合计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12,654万股,鉴于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8年3月25日为星期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将于2018年3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00万股。魏中浩和轶乐实业合计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27万股。

2、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5月13日实施。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2,000万股。魏中浩及轶乐实业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经过上述事项后,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2,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346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654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及公司股东轶乐实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及公司股东轶乐实业就爱普香料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本人(公司)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公司)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并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3、公司股东魏中浩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承诺:“如爱普香料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爱普香料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爱普香料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违反上述承诺,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本人(公司)将无条件按上述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

4、公司股东魏中浩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承诺:“承诺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对爱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爱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2、爱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爱普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爱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654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万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