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82 公司简称:宁波热电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989,916.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683,190.4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768,319.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713,458.71元,减去2016年度分红26,142,550.0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7,485,780.10元。

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4,693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9,877,200.0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及其咨询服务;热力供应;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大宗商品贸易。其中,热电联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公司拥有相对完整的供热体系,面对环保要求的提高和原供热区域内下游热用户市场日趋饱和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层一方面通过技改为企业挖潜增效,一方面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并积极发挥金融投资板块优势,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蒸汽业务收入和金融投资收益。

(二)行业情况说明

热电联产具有梯级利用能源、提高空气质量和节约城市用地等优势,作为一种高效能源生产方式,在未来仍存在着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7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时兑付本期公司债券应付利息。(详见2017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28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3甬热电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未对债券评级及主体评级作出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本期债券资信评级机构将于2018年5月20日内对公司及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评级结果披露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上网电量2.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2%,销售蒸汽377.15万吨,同比增长4.3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5,782.61万元,同比增长28.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598.99万元,同比增长14.29%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50,760.90万元,同比增长3.6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 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 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本期利润表中“其他收益”增加5,938,453.83元、“营业外收入”减少5,938,453.83元。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发布的42号准则”),发布的42号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发布的42号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公司对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本期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71,348.38元、“营业外收入”减少271,348.38元。公司执行上述新规定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2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建伟先生主持。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683,190.4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768,319.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713,458.71元,减去2016年度分红26,142,550.0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7,485,780.10元。

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4,693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9,877,200元。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担保额度计量均为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宁波分行、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建设银行北仑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农业银行北仑支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等银行(上述银行均包含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最高授信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最高融资余额不超过250,000 万元。以上授信业务在壹年内签署有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吕建伟先生、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和冯辉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对外投资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额度内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二级市场收购股权),同时授权经营层对对外投资业务资产进行处置。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财务性投资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开展财务性投资业务,授权期限为壹年。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部更名为审计监察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审计部更名为审计监察部。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投资建设热网管道、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总投资2亿元的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生产经营系统的技改项目和热网管道的投资建设,授权期限为壹年。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对外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捐赠金额单笔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5万),年度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的额度内进行对外捐赠,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在公司现有规模的情况下,财务审计费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2万元(审计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司所在地工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章程修订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关联董事吕建伟先生、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和冯辉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万元(税前)提高到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于2018年度开始执行。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唐军苗先生、徐能飞先生、邹希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军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

2、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3、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4、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5、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7、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18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拟核定为21.51亿元,最高担保余额拟核定为15.51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015.65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23,423.71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为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担保额度计量均为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 币种:人民币)

上述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015.65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23,423.71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建伟、顾剑波、余斌和冯辉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罗国芳、郑曙光、张鹏群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完成及2018年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不锈钢”)

法定代表人:潘世华;

注册资本:318,836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不锈钢卷板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钢铁材料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出租。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宝新不锈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10,198.32万元,净资产为341,614.35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7,273.09万元,净利润3,366.07万元。

(2)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配送”)

法定代表人:沙纪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住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焦炭、燃料油、钢材、木材、建材、五金交电产品的配送、批发、零售,货物装卸,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化工原料及产品、润滑油、水处理剂、环保设备、石灰石、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的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二级公司,并于2017年5月托管给本公司,公司职工董事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物资配送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559.36万元,净资产为6,934.10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510.05万元,净利润361.01万元。

(3)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三发”)

法定代表人:姜洪元;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经营范围: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 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关联关系: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国电三发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57,676.56万元,净资产为237,812.28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9,889.04万元,净利润40,775.61万元。

(4)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

法定代表人:李抱;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开投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19,759.48万元,净资产为1,608,227.67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1,021.04万元,净利润99,364.01万元。

(5)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物业”)

法定代表人:董达;

注册资本:1,6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保税区东区兴业四路2号;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除汽车)、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品(除国家统一经营)、塑料、橡胶、木材、包装材料、纸张(除专营)、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的二级控股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宁物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808.00万元,净资产为4,710.29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49.85万元,净利润803.42万元。

(6)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时尚餐厅”)

法定代表人:董达;

注册资本:150万元;

公司住所:鄞州区和济街116号-1F、1F、2F;

经营范围: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拌菜、冷荤食品、点心制售、水果拼盘);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会议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的三级控股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凯利时尚餐厅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7.90万元,净资产为211.51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12.91万元,净利润70.09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有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宝新不锈钢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其是北仑区核心区域内的热用户,公司在该核心区域内享受热力专营权,该区域内的热力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统一销售。

(2)公司与物资配送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其作为公司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和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煤炭采购招投标的参与方,有可能发生煤炭交易。

(3)公司与国电三发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在北仑区核心区域内享受热力专营权,而国电三发是该区域内的蒸汽供应方。

(4)公司与开投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因其为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天宁物业和凯利时尚餐厅为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定价政策

公司与宝新不锈钢、国电三发之间的有关蒸汽采购销售的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协议价格进行;公司与物资配送之间的煤炭采购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价格方式进行;公司与开投集团、天宁物业和凯利时尚餐厅的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宝新不锈钢坐落于本公司有效供热半径内,为本公司的供热客户;物资配送生产经营稳定,能提升本公司生产物资供应保障,降低采购成本;国电三发能为本公司在北仑区核心区域提供稳定的汽源;开投集团能为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天宁物业和凯利时尚餐厅能为本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2017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蒸汽销售1,624.58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10%,合计发生日常性蒸汽采购 8,031.17 万元,煤炭采购10,385.58万元,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13.96%,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和工作餐服务合计307.03万元,占公司管理费用的比例为5.22%,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八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6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年 3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在公司现有规模的情况下,财务审计费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2万元(审计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司所在地工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8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32,69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6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199,833,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742,087.3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9,091,012.64 元。2014 年 6 月 24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66,592,317.68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5亿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

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 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

2、 理财产品品种: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含全资子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3、 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即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且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4、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5、 投资组织实施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四、 投资监管与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即时报交易所备案或者公告。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且单笔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闲置资金理财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必要时由二名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信息披露

公司每半年度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当期的收益情况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8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930,00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99,833,1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8,749,71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61,083,39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92,377.3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091,012.64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847,358.5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80,389,536.52 元。包括:(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617,488.39元;(2)以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358,887,089.45元;(3)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以下简称“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能热电”)向本公司借款方式变更为本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并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53,884,958.68元。

2017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003,685.9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898,464.2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66,592,317.6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00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层在50,000万元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万元,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均未到期,所以暂无实际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金西项目原由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能热电以借款方式实施。2014年8月,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宁能热电向本公司借款方式变更为本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增资金额为5,400万元,债权投入金额为29,600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本次变更金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除上述已披露的变更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方式外,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的状况,公司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所以上述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建伟先生、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和冯辉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罗国芳、郑曙光、张鹏群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资本:506,973.2305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宁波银行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267.90亿元,净资产571.15亿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2.78亿元,净利润93.34亿元(具体详见该公司2018年2月3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业绩快报)。

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预计公司(合并,含子公司,下同)在宁波银行日均存款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2、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受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及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银行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宁波银行运营状况,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加强风险监测。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宁波银行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银行之一,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本地化金融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八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0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为进一步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拟对原《章程》第八十七条作如下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2017年及以前年度经营成果均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颁布,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年 3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一、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期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71,348.38元、“营业外收入”减少271,348.38元。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2017年及以前年度经营成果均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八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2018-022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2日

至2018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在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10日-11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夏雪玲 沈琦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2018年3月19日,公司取得了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完成基金管理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宜。经核准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HEK08U

3、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九号办公楼1126室

4、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毅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8年3月12日

6、营业期限:2018年3月12日至2028年3月11日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