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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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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十一科技自然人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8-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公告编号:临2018-006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十一科技自然人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双方已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履行完毕相应的国资程序,协议已生效

一、交易概述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于2017年12月18日披露了太极实业拟联合全资子公司无锡太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国贸”)以自筹资金并以不高于经无锡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价格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股东中除太极实业之外的剩余12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十一科技的10.5496%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的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收购子公司十一科技自然人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6)。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无锡市国资委就本次交易发来的《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锡国资(2018)7号。截至目前,太极实业、太极国贸与十一科技12名自然人股东完成了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并履行完毕国有资产投资的相关流程,《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

三、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说明

公司已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C2118号《资产评估报告》。

(一)评估结果

1、收益法

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十一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55,800.00万元(取整)。经折算,采用收益法评估股东部分权益(10.5496%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8,634.68万元。

2、市场法

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假设前提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十一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64,300.00万元(取整)。经折算,采用市场法评估股东部分权益(10.5496%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9,531.39万元。

(二)评估结论的选取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58,634.68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55,800.00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64,300.00万元,两者差异8,500.00万元,差异率为1.53%。

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均涵盖了诸如客户资源、人力资源、技术业务能力、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二者相辅相成,市场法的结果是收益法结果的市场表现,而收益法结果是市场法结果的基础。收益法结果是标的企业的预计未来收益的现值估计,市场法结果是基于可比公司市场表现的平均结果的估计,是根据标的企业的相关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进行比较修正而得出的,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依赖于公开市场的信息,分析比较范围限于该些公司的主要且公开的信息,因此评估人员认为相对而言收益法所采用的数据的质量和数量要优于市场法,所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客观、科学、合理地反映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四、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已通过无锡市国资委的评估备案,备案价格为不超过58,634.68万元,本次交易的实施价格为58,634.68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子公司十一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报备文件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