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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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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0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注销审批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0,700股,价格为3.22元/股。上述回购经公司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111号)、《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7-113号),2017年11月28日刊登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132号)。

二、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近期,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尚未解锁的1,820,700股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于2018年3月22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1,820,700股,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减少股本1,820,700股,减少注册资本1,820,700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或“本公司”)近日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通知(2018司冻082号),迪马股份第一大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 冻结情况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1执258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2,422,242,984股的36.5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轮候冻结起始日期:2018年03月21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止目前,东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7%。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银控股此次司法轮候冻结股数885,737,591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36.57%。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冻结事宜,如未能妥善解决,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