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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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公告编号:2018-015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280,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 年3月26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9号)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快意电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3,700,000股,并于2017年3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51,1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334,800,000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34,8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亦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白植平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作为公司监事白植平同时承诺: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280,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东吴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作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快意电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9号)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快意电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3,700,000股,并于2017年3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51,1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334,800,000股。

截止本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34,8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亦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白植平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作为公司监事白植平同时承诺: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280,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东吴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快意电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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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颂 陈 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