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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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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于2018年3月22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席酉民、张萱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董事赵明奎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刘庆顺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梁永岑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0,142,807.99元,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1,014,280.80元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60,507,140.4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39,988,517.17元,扣除实际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380,172,590.2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88,437,313.72元。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7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674,769,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计247,865,829.7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40,571,483.96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201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共计14.62亿元,其中:设施类项目投资预算8.59亿元,设备类项目投资预算6.03亿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018年度继续聘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2018年公司预计支付201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6万元,公司不负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2017年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6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的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8、9、1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六次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于2018年3月22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存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5、6、7、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18-00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6日

至2018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议案,将于2018年3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18年4月23日至4月25日(上午9:00—下午16:00)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李静波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