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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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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版)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编号:临2018-019

债券代码:136198 债券简称:16上药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受让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3月23日,经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受让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集团”)分别持有的上海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药业”)、上海一德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德大药房”)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之新世纪药业100%股权和一德大药房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2月28日,股权转让的价格将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载列的标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准,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上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军先生在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上药集团存在与股权收购相关的交易: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控股”)、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华氏大药房”)共同向上药集团转让合计持有的上海华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1,810.06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53号)。本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上药集团之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相同类别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受让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日,本公司与上药集团在上海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将受让上药集团分别持有的新世纪药业和一德大药房各100%股权。受让期间,该等股权分别委托给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药控股和华氏大药房进行托管。

上药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上药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连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连交易。

根据上海上市规则,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上药集团发生的股权收购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大于0.5%但低于5%,故本次关联交易仅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香港上巿规则第14.07条的规定,本次关连交易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仅须遵守香港上巿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公告的规定,豁免遵守经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的要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92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315,872万元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科研,医药装备制造、销售和工程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上药集团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84,535万元,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62,95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1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70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上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连关系。

截至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上海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4年7月30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东路879号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东路879号

法定代表人:马丽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医疗器械(详见经营许可证)、健身器材、参茸银耳、日用百货零售;会务会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办公用品、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上药集团全资子公司(工商变更中)。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沪财瑞评报字[2017]第1216号”《评估报告》: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新世纪药业全体股东权益为177,182,842.17元。

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新世纪药业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上海一德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1年7月30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西路85号2楼201室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西路85号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马丽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酒类(不含散装酒)零售;健身器材、日用百货、化妆品零售、代购代销;会务会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III、II类:注射穿刺器械(仅限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注射针)、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II类:普通诊察器械、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中医器械、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除外)、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批发非实物方式: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上药集团全资子公司(工商变更中)。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沪财瑞评报字[2017]第1215号”《评估报告》: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一德大药房全体股东权益为98,760,601.21元。

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一德大药房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象:上药集团(转让方);上海医药或其指定的子公司(受让方)

2、交易标的:上药集团分别持有的新世纪药业100%股权及一德大药房100%股权

3、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4、交易意向:

上药集团同意按本意向书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权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益和义务,并待转让价格确定后与受让方就标的股权转让事宜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同意按本意向书的条款和条件,受让上药集团持有的标的股权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益,并同意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权益和义务,并待转让价格确定后与转让方就标的股权转让事宜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5、交易条件:

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以下述条件的全部满足为前提:

(1)转让方委派的评估机构就本次交易完成对标的股权价值的评估,并相应出具评估报告;

(2)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标的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3)本次股权转让获得转让方及受让方各自内部决策机构的有效批准或同意;

(4)转让方及受让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完毕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6、交易对价:本次股权转让之交易标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2月28日,股权转让的价格将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载列的标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准,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7、标的股权的托管: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上药集团将新世纪药业100%股权及一德大药房100%股权分别委托给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药控股和华氏大药房进行托管,托管期间,受托方不向上药集团收取托管费用。

8、交易协议的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已聘请了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相关评估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本次交易对价将参考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2月28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所载列的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最终价格以经国资主管单位备案为依据确定),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将充分利用新世纪药业和一德大药房在药品经营品种和下游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协同发展,进一步拓展和完善药品商业销售领域终端网络布局。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医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受让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军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亦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认真审阅材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药品销售领域终端布局所需,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对价系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载列的标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准,定价安排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案文件

(一) 董事会决议;

(二) 审计委员会决议;

(三)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 《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8-020

债券代码:136198债券简称:16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顺应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以更好的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发行价格及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公司债券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确定和调整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3、债券期限

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还本付息方式

还本付息方式可以为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将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以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此达到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和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目标。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8、担保情况

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将聘请具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对本公司及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重大对外并购等资本性支出项目暂缓实施;

(3)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11、承销方式:本次债券拟由主承销商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上市安排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4、本次发行对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授权

根据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改、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配售安排、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制定担保方案、网上网下发行比例、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安排、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代表公司进行公司债券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7)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8)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直管子公司范围

2、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范围的重要变化情况

(1)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末较201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主要企业增加3个,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2)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末较201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主要企业增加2个,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3)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末较2016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主要企业增加2个,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8)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总股本。

2、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披露报告期非经常损益情况。最近三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如下:

单位:元

(四)管理层分析意见

公司管理层结合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对其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状况

单位:万元

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资产结构总体较为稳定。公司目前的资产构成结构符合公司现有的经营特点,反映了公司业务模式较为成熟,与公司的基本情况相适应。

(2)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5,558,523.90万元、6,026,689.76万元和6,864,225.4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4.77%、72.84%以及72.76%。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为主要构成,流动性较好。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875,897.15万元、2,247,582.05万元和2,570,222.0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23%、27.16%以及27.24%。非流动资产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为主要构成。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近年来,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逐年增长。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053,617.13万元、4,590,825.27万元和5,466,862.5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942,655.39万元、4,111,335.67万元和4,963,180.9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26%、89.56%和90.79%,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10,961.74万元、479,489.60万元和503,681.5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4%、10.44%和9.21%,主要为应付债券、长期借款、递延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52%、55.48%和57.95%。本次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券,有利于调整公司的债务结构,控制财务风险。

3、盈利能力及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分析

本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收入,不存在对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支依赖的情形。公司的营业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保持稳定的增长,同时通过加强管控实现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呈现逐年稳定增长的趋势。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的增长幅度分别为11.20%及12.20%,净利润较上年的增长幅度分别为13.83%及5.96%。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为99%以上,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2016年度、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较上年增长幅度分别为14.45%及8.35%。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构成为分销收入和工业收入,其中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分销收入金额分别为9,371,669.54万元、10,861,775.02万元和11,614,984.8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9.20%、90.30%和89.11%。

4、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8,743.45万元、-29,811.10万元和258,967.02万元,出现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是公司近三年业务规模逐步上升,对外投资增多,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高,进而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波动。

5、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上看,公司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分别为1.41、1.47和1.38,速动比率分别为1.01、1.04和1.01。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看,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52%、55.48%和57.95%,虽然保持一定的增长态势,但是仍处在较低的水平。

6、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近年来,医药行业各领域一系列重要的政策发布,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提出系统改革措施,鼓励创新,提高药品供给质量,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药品合理定价,建设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公司将积极把握国家战略机遇,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健康产业为主线,以创新发展、集约化发展、国际化发展和产融结合发展为驱动,树立国际视野与格局,努力打造受人尊敬、拥有行业美誉度的领先品牌药制造商和健康领域服务商。

医药工业方面,公司未来将持续完善研发、制造、营销三大中心建设,逐步建立资源集约、高效协调的研、产、销管理平台,坚持存量与并购双轮发展,围绕已形成的特色及优势领域,加强国内外的并购拓展,重点强化心血管、精神神经、风湿免疫、消化道及抗肿瘤等领域的竞争力。在化学药和生物药领域,坚持优势领域聚焦和战略重点产品聚焦,坚持持续优化研发体系,开放合作,仿创结合,健全研发产品链,对内积极推进合作,对外加快海外布局,紧跟国际研发热点,特别是加快生物药发展,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剂型创新和国际化等工作。在中药领域,把握国家支持中医中药行业发展历史机遇,依托公司优质资源,打造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的中药全产业链新模式。注重核心中药材的源头掌控,建设全程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同时拓展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并与医疗服务终端和零售门店深度融合,提升中药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医药分销方面,公司目前已基本建成全国第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服务平台与创新平台,未来将跟医改趋势,继续完善优化全国商业网络布局和省级平台建设,做深做强已覆盖的华东、华北、华南优势区域外,加速拓展战略区域,特别是西南、东北、华中等省份市场。公司将依托领先的供应链管理、信息技术和物流技术,持续提升物流标准化,进一步完善现代医药物流网络,在上海、北京等全国物流中心基础上,推进区域物流中心建设,创新医药流通方式,提升供应链精益运营和风险管控水平,坚持服务为荣经营理念与文化观,持续服务医疗机构改革,简化病患购药流程,提升服务体验。

医药零售方面,通过内部资源整合优化与外部扩张,加快三层零售门店网络布局,重点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处方云平台”,持续推进B2B和B2C新业务发展,开创线上/线下融合的医药零售发展新模式,打造集约化、高端化、特色化的现代化品牌医药零售服务商。

总体看来公司综合实力强劲,研发及制造优势强,具备发达的医药分销网络,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不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在保持现有优势的同时,公司将注重拓展大健康等新边疆业务,重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保健品等领域布局和实质性贡献,实现产业链优势互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产业联动、加强职能协同,从而巩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并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此达到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和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目标。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企业担保的余额为546万元,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