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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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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8-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12号),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备案,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且其他相应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二、重要提示

1、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本基金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12号),经与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备案,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且其他相应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二、重要提示

1、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本基金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利得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12号),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西部利得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西部利得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且其他相应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二、重要提示

1、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本基金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利得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12号),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西部利得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西部利得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二、重要提示

1、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本基金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