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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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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4版)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政策无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估计无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一)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二)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其他存款所列金额为基金投资于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列示的“其他”为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无其他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未分配利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款利息收入

注:其他所列本期金额包括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15.11元、申购款停留管理公司清算账户产生的申购款利息收入3,299.96元。

股票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收入。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或有事项

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税收政策变动的非调整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等相关法规,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公式H = E ×年销售服务费率÷ 当年天数(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仅列示活期存款余额及产生利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没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本报告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65,500,000.00元,是以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80,500,000.00元,于2018年1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已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和建议。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和监控。公司设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上报总经理,通报督察长。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注:数据按市值计算,未包括应收利息。列示对象包括短期融资券、一年期以内的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基金可投资的短期信用产品,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债产品。信用等级按期末评级结果列示。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17年11月22日,无上年可比。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注:数据按市值计算,未包括应收利息。列示对象包括期末本基金所投资的所有信用产品,具体包括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商业银行债、非银行金融债等债券基金可投资的信用产品,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债产品。短期信用产品的长期信用评级指主体评级,长期信用产品的长期信用评级指债券评级。信用等级按期末评级结果列示。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17年11月22日,无上年可比。

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市场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22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2)本表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作为期限分类标准。

3)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1-5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13泉州城投债于2018年2月12日提前兑付。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最大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2017 年12月31日,股票类权益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因此若除利率和汇率外的其他市场因素变化导致本基金持有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5%而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则本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发生重大变动。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基金对年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的取得方式分为三层: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根据通知要求,年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分层列示如下:

类别 201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2016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446,068,956.90 -

第三层次 - -

合计 446,068,956.90 -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的要求,本基金自2015年3月30日起,对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估值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计入第二层次。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1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1月21日,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1月22日转型为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1元、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2元,基金份额总额168,140,576.68份,A类基金份额总额17,175,451.82份、B类基金份额总额150,965,124.86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1月21日,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1月22日转型为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1月21日,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1月22日转型为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章宏韬______ ______余海春______ ____陈大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93号)核准,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6-10号)。有关基金设立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管理人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 月21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单位为元。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2)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基金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基金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1) 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2) 估值方法及关键假设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关键假设如下:

①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②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③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2) 对于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估值处理如下:

① 流通受限股票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FV=S×(1-LoMD)

其中:FV:估值日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S: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LoMD: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

② 引入看跌期权计算该流通受限股票对应的流动性折扣。LoMD=P/S,P是估值日看跌期权的价值。

③ 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在估值日按平均价格亚式期权模型确定估值日看跌期权的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三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及红利再投资形式分配。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政策无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估计无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一)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二)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其他存款所列金额为基金投资于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列示的“其他”为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无其他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实收基金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B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对恒富A折算一次、每运作周期对恒富B折算一次。

在恒富A折算基准日日终, 恒富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富A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在恒富B折算基准日日终, 恒富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富B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富A 份额分别以2017年3月30日、2017年9月29日为基准日进行折算。

根据《关于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恒富A、恒富B份额以2017年10月24日为基准日进行折算。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7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