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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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32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周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区梅村工业园锡达路258号101会议室

3、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沈剑标先生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1,850,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13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70,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396%。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70,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39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1,8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1,8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1,8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1,8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1,8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1,8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1,8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91,8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6,03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沈剑标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46,03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沈剑标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1,8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18)第085号)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33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智能自控,证券代码:00287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27日、2018年3月2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说明、核实情况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下游行业包括石化、钢铁、能源、冶金等国民经济基础和支柱行业,上述行业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影响较大,而本公司的智能控制阀产品销售业务的发展与上述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紧密相关。因此,本公司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周期呈一定的相关性。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措施,使我国宏观经济在国际经济形势恶劣的大环境下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发展。但是,伴随着中国的转型深入,资金需求较大的工业领域的复苏是缓慢的。2014年以来,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总体运行平稳,结构调整继续深化,行业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波动,石化、钢铁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一步下滑,导致下游行业对本公司产品需求减少,将对本公司业务发展和业绩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客户和行业集中风险

近年来,随着智能控制阀国产化的趋势,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的支持,公司凭借优良的加工工艺、先进的技术水平、可靠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国产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的业务机会。在公司抓住这一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行业和客户集中的风险。报告期内,按同一控制口径合并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为17.39%;报告期内,公司在石油和化工行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为67.92%。由于控制阀产品销售与投资项目紧密挂钩,未来,如果公司在完成上述客户的项目后不能及时争取到新的项目投资机会,或者未能及时获得其他行业客户的订单,或者石油和化工等行业出现较大的周期性波动,势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未来能否持续保持高毛利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0.73%,保持较高的水平。公司控制阀产品工艺先进,技术水平较高,质量稳定可靠,并且赢得了国产化替代进口化的业务机会,再加上控制阀产品属非标准化定制的特点,因此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控制阀产品能够被客户认可和接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行业高毛利率将吸引新的竞争者进入本行业,或者促使行业内其他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本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产品质量等优势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进而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未来毛利率水平呈逐渐下降态势。因此,公司未来毛利率是否能够维持在较高水平、是否能够保持稳定或上升的势头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业绩水平未来存在波动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