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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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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344,378.11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986,541,434.16元,扣减2017年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80,852,416.5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5,529,139.3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4,504,256.43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808,524,16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股利80,852,416.50元。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09《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含税)。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2017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拟定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实际发放金额(税前)如下:

单位:万元

董事、监事的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的审计费用107.20万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716.5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336.02   万元。

1、同意向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酒类,预计2018年全年交易金额20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2、同意向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水电,预计2018年全年交易金额2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3、同意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预计2018年全年交易金额420.50万元(含税)。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4、同意向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及附属设施,预计2018年全年交易金额4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5、同意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屋,预计2018年全年交易金额56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0《古越龙山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1《古越龙山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2《古越龙山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二、三、四、五、九、十、十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8-013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寿苗娟、赵光鳌、金志霄、杨米雄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会议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0《古越龙山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原则或以协议价在销售、租赁、商标使用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2《古越龙山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344,378.11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986,541,434.16元,扣减2017年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80,852,416.5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5,529,139.3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4,504,256.43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808,524,16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股利80,852,416.50元。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09《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围绕主营业务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客观公允,程序合规,交易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政策、对中小股东意见的听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以合理回报。监事会对2014-2016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及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对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其执行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8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6.40元,共计募集资金111,147.3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89.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9,758.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1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2,796.3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76.29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366.19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1.6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3,162.5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37.92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739.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项目一“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因有关部门对区域热力管网铺设规划的调整,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延期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详见公司临2015-029公告),该项目已顺利完工于2016年12月投产。

项目二“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 根据市场情况和渠道变化,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详见公司临2017-011公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区域营销机构办公和开设古越龙山产品展示厅房屋的购置;对“公司拟在原有150家专卖店基础上投资2,000万元新设加盟专卖店100家,在华东传统黄酒消费区域和其他重要黄酒消费区域租用营业用房开设100家古越龙山品牌加盟专卖店。”建设内容,公司已累计用募集资金投入开设专卖店51家。鉴于当前网上销售兴起等渠道和市场情况的变化,考虑到继续投入开设古越龙山品牌加盟专卖店对其产生效益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对该部分建设内容实施了终止。

经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项目一实施了结项、对项目二实施了终止,两个项目都尚有部分尾款共计4,828.31万元,将在审计完成后按合同付清,因付款期限较长,为便于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8,739.55万元一并结转至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款项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未支付的款项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并注销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临2018-001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理财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中的“建立直营形象旗舰店(古越龙山)”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2018 年2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施结项,并且终止其余“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项目”的建设,同时将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共计8,739.56万元(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4,82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总计4,828.31万元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余款支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于2016年12月正式开始投产,因公司为黄酒生产企业,投产生产为原酒后,需要一定的储藏期后进行生产销售。该项目本期尚未形成销售,故本年度未实现效益。

[注2]:本期该项目变更了实施地点,募集资金实际用途未发生改变,具体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说明。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古越龙山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古越龙山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古越龙山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8-01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本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傅建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2017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次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2018年的关联交易预计依据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3、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28号楼5号商业1层,法定代表人刘红林,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干鲜果品、酒类。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法定代表人谢晓东,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极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半导体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阶段性的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阶段性的闲置资金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市场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不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未来仍将与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原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于2015年3月35日签订,协议期限为三年,公司拟与黄酒集团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建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本次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28号楼5号商业1层,法定代表人刘红林,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干鲜果品、酒类。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法定代表人谢晓东,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极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半导体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公司和黄酒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正常执行,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框架协议内容

1、向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酒类;

2、向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水电和出租厂房及附属设施;

3、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和租赁房屋。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与黄酒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当年预计将发生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是为了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原则或以协议价在销售、租赁、商标使用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18- 01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6日 14点 0分

召开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6日

至2018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会议作 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于2018年3月28日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已于 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第5、第6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8年4月24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8年4月23日、24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传真:0575—85166884 85166841 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联系人:蔡明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18-01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7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举行2017年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8年4月23日、2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预约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邮箱:gylscaimy@163.com。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具

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4月24日之前,通

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8-01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古越龙山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利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阶段性的闲置资金(包括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投资期限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之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临2016-012号《古越龙山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授权,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1.1亿元购买了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用自有资金1.1亿元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发行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269天期第1号,产品简称:“理财宝269天期V1号”,产品代码:SZ3176。

(1)产品期限:269天

(2)认购金额:1.1亿元

(3)产品交易日期:2018年3月29日

(4)产品起息日:2018年3月30日

(5)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23日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别: 本金保障型

5、约定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4.30%。约定年化收益率为5.40%。

6、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7、产品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等。

二、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阶段性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11月6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分别用自有资金0.6亿元、0.5亿元购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142天期V1号、146天期V1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2%,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11月3日——2018年3月28日;2017年11月7日——2018年3月28日。已于2018年3月28日到期收回本金1.1亿元,获得实际收益225.95万元。

2、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分别用自有资金0.5亿元购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理财宝360天期V1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2%,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11月29日——2018年11月23日;

3、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与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0.6亿元购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935期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37%,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12月8日——2018年6月7日;于2017年12月21日与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2.3亿元购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971期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5%,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12月22日——2018年9月19日。

4、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分别用自有资金0.5亿元购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理财宝364天期V13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6%,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7日;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公司已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5亿元(含本次购买的1.1亿元 )。

五、备查文件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说明书(产品代码:SZ3176)、风险提示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