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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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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09 公司简称:维力医疗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0,000,000元(含税)。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麻醉、泌尿、护理、呼吸、血液透析等领域医用导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在临床上广泛应用于手术、治疗、急救和护理等医疗领域。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公司麻醉领域产品主要包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插管、支气管插管、喉罩、麻醉面罩、人工鼻、麻醉呼吸管路等。

用途:主要是和麻醉机、呼吸机相配套使用,用于麻醉、急救及人工通气时建立人工通气道。适用于各种吸入全麻手术、预防和处理呼吸道梗阻、呼吸功能不全和需要抢救的病人。

(2)公司导尿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导尿管、导尿包、导尿套、导尿配件等产品。

用途:主要用于临床需要进行导尿术的病人。适用于急、慢性尿潴留;危重患者尿量监测;尿液特殊检验如尿培养等;探查尿道有无梗阻;测定膀胱容量,残余尿量;进行膀胱尿道测压及逆行性膀胱造影检查等;膀胱灌注药物;膀胱尿瘘的治疗及防止输尿管反流;盆腔手术的术前准备;大中型手术中防止膀胱过度充盈及观察尿量等。

(3)公司护理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引流、吸痰、营养、口腔护理、排泄物管理等产品。

用途:主要用于临床病人的伤口或分泌物吸引和引流、营养输入支持及排泄物排出出管理等。

(4)公司呼吸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吸氧产品、氧气面罩、药物吸入雾化器等。

用途:主要用于氧气吸入和药物吸入的病人。吸氧产品适用于因呼吸系统疾患而影响肺活量患者;心肺功能不全,使肺部充血而致呼吸困难者;各种中毒引起的呼吸困难 ;昏迷患者;某些外科手术前后病人、大出血休克病人。药物吸入适用于治疗呼吸道感染,消除炎症和水肿;解痉;稀化痰液,帮助祛痰。

(5)公司血透领域产品主要为血透管路。

用途:主要是和血液透析机相配套使用,用于血液透析治疗。适用于急、慢性肾衰竭、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难治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与急性肺水肿的急救、肝硬化顽固性腹水、肝功能衰竭及完全性阻塞性黄疽病人的术前准备、各种原因所致的稀释性低钠血症或高钾血症等。

(6)公司泌尿外科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导引系列、扩张系列、介入通道、取石、输尿管支架、输尿管导管、造瘘管、尿动力导管等产品。

用途:主要在泌尿外科手术时与内窥镜等配套使用。用于泌尿系统结石清除和手术通道建立。适用于肾结石、输尿管结石和膀胱结石的病人;尿失禁、输尿管狭窄等泌尿系统异常病人。

(7)其他

公司其他产品主要是鼻腔检查、微创、妇产、心外等产品。

用途:用于鼻腔检查;腹腔镜手术切除物取出;子宫颈扩张和子宫造影;不停跳心脏搭桥手术的心脏固定。

3、经营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包括三种类型:直接外销、间接外销和内销。

直接外销、间接外销均通过经销商完成销售。直接外销指公司与国外经销商直接签定销售合同,并且直接通过公司报关出口。间接外销指公司与国内经销商签定销售合同,国内经销商自行报关出口。公司的外销多采取OEM/ODM 方式进行销售,由于产品高风险性和各地严格的产品准入制度,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满足出口地区严格的准入条件。

在内销中,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销售模式,使用自主品牌,通过各省市经销商覆盖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产品所属行业为医用导管行业。医用导管属于基础性医疗器械产品,在诊断、治疗、监护、急救、引流、灌流、气体输送、血液输送、康复中被广泛应用。目前,我国医用导管行业快速发展,产业已具相当水平及规模。

但受制于我国临床医学、材料学、仿生学、生物工程、精密仪器和先进制造技术的发展现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医用导管行业仍处于相对落后阶段,在企业规模、研发实力、产品质量和性能稳定性、品牌集中度、知名度等方面与国际主要竞争对手仍有差距。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以及世界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增长和老龄化趋势加剧,医用导管在现代医学诊疗和家庭护理中应用的范围将不断扩大,重要性不断提升,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2、周期性特点

医用导管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医用导管制造商之一,产品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或地区,包括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市场,公司产品已覆盖中国大陆所有省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89万元,同比上升了22.21%,完成年初经营计划的101.95%;实现营业利润7,234万元,同比下降了15.15%,完成年初经营计划的79.27%;实现净利润6,026万元,同比下降23.39%,完成年初经营计划77.3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各政策要求调整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沙工医疗器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维力医疗用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韦士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韦士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韦士泰血液透析所有限公司、珠海韦士泰血液透析服务有限公司、梅州韦士泰血液透析有限公司、贵州韦士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韦士泰富华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遵义韦士泰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公告编号:2018-03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段嵩枫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晓光先生代为出席并参与投票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989万元,同比上升了22.21%;实现利润总额7,273万元,同比下降23.61%;实现净利润6,026万元,同比下降23.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14万元,同比下降11.30%。

2018年度预算:营业总收入76,002万元;利润总额为9,763万元;净利润8,067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0,000,000元(含税)。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全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8-036))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向彬回避了表决。

(十一)《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以公司自有房产抵押(编号为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07244632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07244633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0724434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07244635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07244636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07244637号)担保等。银行的授信额度和具体协议内容仍在商谈中,与各银行的最终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批为准。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项目建设贷款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2018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五、议案八、议案十一至议案十三、议案十五至议案十八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附件

1、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9、保荐机构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8-03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11: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桂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8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合理科学。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避免了公司盲目扩大产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主席陈云桂女士已向监事会提出辞职,陈云桂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傅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财会[2017]13号及财会[2017]30号文所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五、议案九至议案十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傅蓉: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兰州大学世界史专业学士学位,全球职业规划师。

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7月至2010年4月在兰州大学任教师;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任益策(中国)学习管理机构总经理助理;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任凯洛格(广州)管理咨询公司职业讲师;2014年1月至今任广州市兰州大学校友会秘书长;2017年6月至今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傅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200股,全部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8-03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7号”文《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859,951.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140,048.85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13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009301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于2015年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账号为391120100100105534的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账号为82170155300001121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石楼支行账号为696464923536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广连福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连福”)进行第一期增资;广连福已于2015年3月1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石楼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石楼支行募集资金专用户(账户名称:广州市广连福珠宝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39265136084)。

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维力”)进行第一期增资278.82万元;海南维力已于2015年7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募集资金专用户(账户名称: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201025629200122727)。此外,此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91120100100105534),将余额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2170155300001121),销户时结算的利息也一并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5年6月24日注销了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广州市广连福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连福”)吸收合并,原广连福予以注销,并同时注销其开设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石楼支行募集资金专用户(账户名称:广州市广连福珠宝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39265136084),账户余额以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全部转入到母公司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石楼支行账号为696464923536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6年7月12日注销了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海南维力进行第二期增资1,600万元,用于“海南乳胶产品建设项目”建设,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海南维力注册资本。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募投项目之一“海南乳胶产品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201025629200122727),将余额转入中国银行海口凤翔西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65025191018),销户时结算的利息也一并转入中国银行海口凤翔西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事宜。公司已于2016年8月8日注销了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海南维力已于2016年7月12日重新与中国银行海口凤翔西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海南维力进行第三期增资41,426,527.87元(含利息收入净额),用于“海南乳胶产品建设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用于“海南乳胶产品建设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中国银行海口凤翔西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65025191018)。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四)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连福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包括新型医用材料(非邻苯PVC)气管插管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硅胶产品建设项目、PVC产品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15年3月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连福已实际投入资金64,267,183.57元。

2015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5年3月5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4,267,183.57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5]G14000930205号”《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2015年6月16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64,267,183.57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1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效。

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70,000,00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747,586.25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金额为3,469,341.54元。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已投产项目产能、效益情况

(一)新型医用材料(非邻苯PVC)气管插管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新型医用材料(非邻苯 PVC)气管插管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为对公司原有年产2,300万支的气管插管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增年产能1,300万支,建成后总产能为3,600万支,项目总投资 3,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2,1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总投资3,097.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2,162.75万元。该项目已投产, 2017年度实现效益491.83万元。

(二)硅胶产品建设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硅胶产品建设项目”,为对留置硅胶导尿管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后的生产线将在2011年产能的基础上增加360万支留置硅胶导尿管的年产能,新增200万支硅胶喉罩产品及新增30万支硅胶呼吸面罩产品的年产能,项目总投资2,633.9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2,033.9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114.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1,929.65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产,预计本项目建成后第一年达产比例 60%,第二年的达产比例为 80%,第三年起 100%达产。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维力医疗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力医疗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力医疗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投产,但尚未建成满一年,该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是从建成后满一年后开始计算,故目前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尚未建成。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8-03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公司向广州市冠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景包装”)采购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关联董事向彬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冠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景包装”)

注册资本:捌拾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向前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赤山东社区潮田工业区

经营范围:造纸和纸制品业(具体经营范围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冠景包装总资产为1,793.3万元,净资产为1,552.50万元,营业收入1,588.30万元,净利润95.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冠景包装由向前先生控制,向前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向彬先生弟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故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冠景包装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4、预计2018年度公司向冠景包装采购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三、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人冠景包装签订《采购基本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公司向关联方冠景包装采购货物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采购订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签订的《价格协议》执行。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如市场行情(原材料、人工成本等)发生较大的变化,调价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并有纸质批准文件确认。作为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应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冠景包装采购产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8-03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6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决议有效期内累计使用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自有资金6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五、截至2018年3月29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26,881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7,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9,8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8-039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7号”文《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859,951.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140,048.8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13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009301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4,724.58万元,由于实际发行费用3,786.00万元较原预计发行费用3,775.42万元增加10.58万元,故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714.00万元。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列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694.95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94.95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7,000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说明

PVC产品建设项目为对公司原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PVC系列产品产能。目前公司PVC系列产品产能已能满足订单需要,如果继续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将产生产能的过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了更加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基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等因素,经审慎考虑,对PVC产品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为4,123.5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2,600万元转入海南乳胶产品建设项目。

海南乳胶产品建设项目为留置乳胶导尿管生产线搬迁及扩产。目前因项目地点从定安迁至海口,建设用地扩大,建筑成本增加,工艺方案改进,采用先进的流水线等诸多因素,导致海南乳胶产品建设项目需增加投入,经审慎考虑,将PVC产品建设项目募投资金2,600万元转入海南乳胶产品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为8,378.82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避免了公司盲目扩大产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避免了公司盲目扩大产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避免了公司盲目扩大产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维力医疗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维力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维力医疗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0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影响。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并对2016年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变更要求调整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及以前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财会[2017]13号及财会[2017]30号文所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