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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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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96 公司简称:金山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1、公司主要业务

金山股份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电力和热力。公司是集火力发电、风力发电、供热和供汽为一体的综合性的能源企业,核心业务为发电。公司产品以电力为主,热力为辅。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火力发电、供热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主要通过外部采购获得。公司所发电量满足厂用电外,一部分由当地电网公司核定的上网电量并入电网,上网电价由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及调整;另一部分通过大用户直供的市场交易决定电量和电价水平。在热力销售方面,公司生产的热水和蒸汽直接供给居民或单位用户,公司按照供热区域所属地方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和供热量从热力终端用户获取供热收入。

采购模式:通过多元化煤源结构来保证燃料供应的稳定,为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积极开展混配掺烧工作。具体方式:通过燃料采购管理制度及燃料采购计划来实施市场化的采购方式,加强煤炭市场的调研与分析工作,针对燃料供应商及供应量、质、价,提出公司燃料采购策略和采购方案。

生产模式:主要产品为电力、热力,采用燃煤作为一次能源,通过煤粉燃烧加热锅炉使锅炉中的水变为水蒸汽,利用蒸汽推动汽轮机发电;同时,将汽轮机中段乏汽导入热力供应系统中。

销售模式:电力销售上,主要的电力销售对象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热力销售上,将其生产的热力根据与热力公司或工业蒸汽客户签订的供热、供蒸汽合同约定的供热量和工业蒸汽量组织供应。

公司主要通过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经营上述业务。

(二)行业情况说明

1、电力行业

根据中电联发布《2017-2018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17年我国发电装机结构继续优化,煤电发电量比重降低,弃风弃光问题明显缓解;电网建设持续增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比上年提高,用电增长呈现新亮点。2017年全社会用电量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增速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辽宁经济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在4.9%左右。

预计2018年电力消费仍将延续2017年的平稳较快增长水平,预计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左右。当前电力行业盈利能力下滑明显,火电的利用小时受供给侧改革去除过剩产能政策的影响,已经结束连年下滑的态势,电煤价格全年始终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发电侧主要受燃煤成本上涨冲击较大。企业在成本端持续承压,出现了大面积的利润降低甚至亏损。

至2017年12月底,辽宁省全口径装机容量4868.7万千瓦,其中水电295.1万千瓦、火电3192.9万千瓦、风电710.6万千瓦、核电447.5万千瓦、太阳能222.6万千瓦。

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电改9号文是原电改5号文的延续,改革方向和路径也更加细化,更符合电力行业运行的客观规律。

2017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办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对2017年国企改革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放开增量配网建设并积极探索输配电价定价模式和核定方法,有助于形成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

该定价办法的出台,加上此前2015年7月1日已颁布并执行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标志着输配电定价和审查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完成,指导各方定价输配电价的同时,也为电改中关键的售电侧改革,准确把握售电成本提供重要信息,进而使得电力市场化交易更开放。

国家能源局2017年以来先后发布了《有关衔接“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确定了一大批煤电停建、缓建项目,以确保2020年控制煤电机组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2017年6月16日,发改委正式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

2017年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决定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分布式能源作为增量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竞争,堪称中国电力市场化进程的里程碑,分布式能源也将进入新的成长周期。

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同时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初期纳入碳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企业有1700多家,排放量超过30亿吨,占全国碳排放量的1/3,电力行业将成为全国碳市场的主力军。

2、热电联产

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了《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热电联产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原则,力争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20 万人口以上县城热电联产全覆盖。

尽管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稳步发展,总装机容量不断增长,但仍存在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空气污染严重、热电联产发展滞后、背压热电占比低、区域性用电用热矛盾突出等问题。其中,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是解决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主要热源和供热方式之一。严寒、寒冷地区优先规划建设以采暖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替代分散燃煤锅炉和落后小热电机组。夏热冬冷地区鼓励因地制宜采用分布式能源等多种方式满足采暖供热需求。五部委联合发布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在规划建设、机组选型、网源协调、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做出规定和指引,有利于大力推进热电联产发展,特别是清洁高效的背压热电联产发展。随着一系列规划和各地相关政策的出台,热电联产发展空间较大。

3、风电和光伏行业

报告期内,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减低到58%以下。国家能源局《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发布,其中提出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计划2017年安排开工建设规模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同时提出优化风电建设开发布局,新增规模重心主要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倾斜。在能源发展布局上做了调整,将风电、光伏向东部和中部地区转移,新增风电和光伏装机中,中东部地区超过55%,并以分布式开发、就抵消为主。另外强调提高能源系统效率和发展质量,提升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及加强创新引领,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2017到2020年风电累计规划新增并网126GW,每年增量约31GW。目前,风电标杆电价处在下行通道,2018年风电电价的下调仍将刺激风电行业有一定的抢装行情,从而带动设备出货量的增加。《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规定,2018年1月1日之前核准,2019年年底之前建成的项目执行旧电价,也会推动未来三年风电装机维持在高位。

国家出手解决弃风限电问题。弃风率的上升导致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发改委与能源局随后出台多项政策缓解弃风限电问题。2017年,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疆六个省份被列为红色预警区域,能源局规定该区域不得核准建设新的风电项目。此外,发改委核定公布“三北”地区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政策发力,2017年上半年弃风率降至13.6%。

2017年的“6·30”光伏抢装潮拉动了上、中下游的制造材料、光伏产品及施工价格,大部分光伏企业的业绩也随之向好。未来,随着光伏系统成本快速下降和产能释放,预计2018年开始光伏相关产业价格将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而运维成本和融资利率的下降、增值税等税收优惠以及弃光限电改善带来发电小时数的提升等,都将加快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

2017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降低2018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成为2017年光伏市场发展的新亮点,经历了两轮电价下调,“抢装潮”推动分布式光伏装机迎来井喷式增长。2017年分布式光伏在用电需求更高的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推广,提高光伏整体利用率,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2017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57GW,同比去年同期20GW大增近3倍。

(三)公司行业地位

金山股份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的三级单位,同时也是一家集火力发电、风力发电、煤炭营销、供热、供汽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基础能源企业。

截至2017年底,金山股份直接投资的企业12家,包括全资企业6家、控股企业4家,参股企业2家;资产总额203亿元,资产负债率86.73%;控股装机容量合计530.98万千瓦(其中:火电机装机容量52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10.03万千瓦,光伏发电0.95万千瓦)。所属企业分布在辽宁省内的沈阳苏家屯、康平、丹东、铁岭、阜新清河门、彰武等6个县市区,以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供热面积3832万平方米,年供热量1653.07万吉焦。

2017年全年,辽宁省调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同比减少128小时,全省6000千瓦以上风电场平均利用小时同比增加213小时。公司累计完成发电利用小时同比增加62小时,其中火电同比增加62小时,风电同比增加60小时。辽宁省调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4149小时。公司所属辽宁区域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为高于全省平均值182小时。

(四)环保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上获表决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环境税取代排污费后,将通过税收方式进一步规范行业的发展。

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在中国正式施行,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将“排污费”向“环保税”平移,不再收取排污费,环保税法的落地从根本上提升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力:1)“环保税”以法律为依据,相对于“排污费”具有更高执法刚性;2)以排污费为下限上浮征税标准,增加减免优惠档次,内化环境成本,促进治污投资;3)环保税所有收入归地方,中央不再参与分成,激发地方政府执法主动性。

为加强环保工作,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标准》《环境保护监督考核细则》等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环保工作放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第一位,设立了以总工程师领导下的环保监督管理网络,下设部门环保负责人及专责人。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将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工作纳入了重要的工作日程。每周生产例会汇报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反映环保设施运行出现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为响应国家“十三五”环保规划,积极推进火电机组超净排放改造,2016年~2017年将投资9.03亿元进行16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7年共安排12台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中2016年结转项目4台,2017年计划项目8台,虽历经波折,但仍按计划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此外,金山股份在“十二五”期间脱硫脱硝改造共投资10亿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完成发电量225.6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54%;完成上网电量203.1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59%;供热量完成1653.06万吉焦,同比增长18.52%。实现营业收入690,690.88万元,同比增加5.70%,实现营业利润-95713.42万元,同比减少75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567.58万元,同比减少4277.1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2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2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名,董事刘雷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于学东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林刚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程国彬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王世权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高倚云女士代为表决;董事郭洪波先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学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7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8年拟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8年12月,注册资本6960万元,注册地北京。

(详见临2018-009号《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解聘于学东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解聘崔建民先生、魏英杰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李延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郎国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马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18-004号《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学东、刘雷、梅君超、陈爱民、周可为回避表决。

(详见临2018-005号《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18年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临2018-006号《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临2018-007号《关于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资产计提减值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申请2017年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详见临2018-007号《关于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资产计提减值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

(详见临2018-008号《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前期项目核销及计提减值的议案

(详见临2018-007号《关于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资产计提减值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2018-010号《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八、九、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总经理:李延群,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总经理:郎国民,男,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黑龙江新世纪能源公司总经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哈尔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人力资源部主任等职。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3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3人。李增昉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罗伟先生代为表决;王俊荷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罗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助于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前期项目核销及计提减值的议案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4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马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马佳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马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马佳女士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马佳,女,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2003年起就职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责、信息披露专责。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号码:024-83996039

电子邮箱:jia-ma@chd.com.cn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5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类关联交易

(1)公司所属公司通过阜新矿业集团煤炭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所属参股单位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州露天煤矿”)生产的原煤,预计2018年度全年交易金额为10.26亿元。海州露天煤矿是公司参股20%的企业。

(2)公司所属丹东公司向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球”)采购煤炭,预计2018年度全年交易金额为3.47亿元。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华电环球为华电集团下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销售产品、商品类关联交易

(1)公司所属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彰武新能源”)拟向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采购彰武大林台风电项目建设所需的塔筒,预计2018年采购金额合计4296万元。公司与华电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华电集团。

(2)公司所属彰武新能源拟向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郑州研究院”)采购彰武后新秋光伏二期项目建设所需的光伏组件支架,预计2018年采购金额合计408万元。华电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电郑州研究院为华电集团下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所属彰武新能源拟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采购彰武大林台风电项目和彰武后新秋光伏二期项目建设所需的电气二次及综自设备,预计2018年采购金额合计803万元。公司与国电南自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华电集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

(1)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是华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属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借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于2018年度仍将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借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的上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合并总资产的5%,且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的每日贷款余额;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华电财务公司取得借款,合计金额预计为7.8亿元;结算业务收费将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指引及规定,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与华电重工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华电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华电集团。2018年,公司所属铁岭公司拟与华电重工签订如下合同:悬臂堆料机移位改造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预计88.8万元;圆形煤仓及地道栈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预计2667.2万元;输煤栈桥转运站PC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预计2325.9万元。上述合同金额合计预计5081.9万元。

(3)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为华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华电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公司所属公司拟委托华电电科院提供全厂技术监督服务、供热优化能力提升可研报告编制、切低压缸供热改造等共计28项服务,服务费用合计预计2466万元。

(4)与华电郑州研究院的关联交易。华电郑州研究院为华电集团下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电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8年,公司所属丹东公司拟委托华电郑州研究院承担1、2号机组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改造工程合同金额预计为1964万元。

(5)与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水务公司”)是华电集团下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电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公司所属金山热电分公司拟委托华电水务公司进行化学反渗透设备改造,改造工程合同金额预计为49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内蒙古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

截至2017年11月末,海州露天煤矿金融机构融资总额21.5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1.3亿元;长期借款1.57亿元;应付票据8.7亿元。2018年,海州露天煤矿根据自身实际融资需求,拟在中国银行阜新分行新增748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作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作为参股股东,公司2018年拟为海州露天煤矿上述748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额度为14960万元,期限为一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关联交易

2018年,华电集团拟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款合计4亿元,其中:铁岭公司申请委贷2亿元;白音华公司申请委贷2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华电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业务涉及关联交易。

3、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阜新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确保生产经营稳定,拟于2018年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抵押进行融资租赁贷款,融资金额预计为2亿元。年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7%。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华电集团下属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电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洪峰

注册地点:西乌旗巴拉噶尔高勒镇

注册资本:58,83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疏干水综合利用,污水处理,零星材料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底总资产560,790.76万元,净资产 163,920.16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13,469.8万元。

2、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2号楼501室-18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是:零售煤炭;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批发机电设备、木材、木制品、粉煤灰产品、防火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石油制品、金属矿石等;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公司财务情况:2017年末总资产:18,905.75万元;净资产:10,835.39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143.96元。

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1号楼B座11层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

注册资本:115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是:设计、安装、调试及委托生产大、中型火电、水电、风电、及核电、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港口、交通、市政、冶金、建材、粮食行业的重工装备、散装物料输送系统、管道系统、空冷系统、施工机械、起重机械和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

公司财务情况:2016年末总资产:787,265.81万元;净资产:338,285.21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6,893.89元。

4、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湖心环路以西、湖心一路以北湖心环路27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是:工程技术的科学研究及设计;压力容器的设计;从事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机械产品、起重设备、钢结构的设计、咨询、制造、安装;工业自动控制系统与故障检测系统的开发和研制;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水电工程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和一般机电设备监理(监造);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耐磨件、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测、型式试验、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办公用品、文印、图文制作、编辑出版;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财务情况:2017年末总资产:89,596.31万元;净资产:39,630.91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970.57元。

5、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阁路3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凤蛟

注册资本:63524.643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是: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电力自动化

系统、监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轨道交通等工业自动化系统、节能减排系统、储能工程系统、新能源及新技术的利用与开发系统、大坝及岩土工程系统、水电水资源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等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高低压电器及传动设备、智能测试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处理工程、电力及工矿企业建设工程等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支持、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公司生产科研用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财务情况:2017年末总资产:960,000万元;净资产:286,400万元;2017年净利润:15,700万元。

6、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宇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10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

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

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本财务状况: 2017年12月31日,华电财务总资产4,380,916.98万元,净资产:751,033.75万元。2017年净利润88,301.8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华电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7、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彭桂云

注册资本:726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电工程调试、试验及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动力工程装置、化学及材料工程、电气及自动化系统、环保及节能节水技术、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水利工程、电力工程、起重及工程机械、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设备检测,工程及设备监理,培训服务,会务服务,《发电与空调》期刊的发型(详见《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31,451.87万元,净资产:69,359.85万元。2017年净利润10,346万元。

8、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9号2号楼313室

法定代表人:潘旗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基本财务状况: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62,224万元,净资产:20,321万元。2017年净利润3137万元。

9、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4幢-2-1-114)

法定代表人:殷红军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基本财务状况: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861,848.66万元,净资产:240,927.94万元。2017年净利润23,383万元。

三、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于学东先生、刘雷先生、梅君超先生、陈爱民先生和周可为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郭洪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所属公司通过阜新矿业集团煤炭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所属参股单位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州露天煤矿”)生产的原煤;公司所属丹东公司向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球”)采购煤炭,可以借助集中大宗采购的优势,进一步稳定供应渠道和优化采购结构,保证生产用煤的供应,控制煤价,从而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所属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彰武新能源”)拟向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采购彰武大林台风电项目建设所需的塔筒,向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郑州研究院”)采购彰武后新秋光伏二期项目建设所需的光伏组件支架,,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采购彰武大林台风电项目和彰武后新秋光伏二期项目建设所需的电气二次及综自设备,以上采购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3、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根据与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借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业务;同时向华电财务公司借款7.8亿元。该关联交易事项可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附属公司可通过华电财务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2018年,公司所属铁岭公司拟与华电重工签订合同金额;公司所属公司拟委托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性能试验及技术服务;公司所属丹东公司拟委托华电郑州研究院承担1、2号机组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公司所属金山热电分公司拟委托华电水务公司进行化学反渗透设备改造。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有效控制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是必要的。

5、向内蒙古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

2018年,海州露天煤矿根据自身实际融资需求,拟在中国银行阜新分行新增748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作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作为参股股东,公司2018年拟为海州露天煤矿上述748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额度为14960万元,期限为一年。

6、2018年,华电集团拟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款合计4亿元,其中:铁岭公司申请委贷2亿元;白音华公司申请委贷2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通过华电财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委托贷款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7、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阜新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确保生产经营稳定,拟于2018年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抵押进行融资租赁贷款,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阜新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合理节税,降低财务费用,并且满足阜新公司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6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金山”);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彰武金山”)

2、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海州煤矿”)

3、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1、为康平金山融资租赁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彰武金山融资租赁提供担保1000万元

2、为内蒙海州煤矿担保14960万元

3、为阜新公司担保6000万元。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康平金山、彰武金山发展,经研究,公司拟为上述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期限5年。

2、公司将为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款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阜新分行748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按照持股比例公司担保金额为14960万元,期限为1年。

3、阜新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我公司将为其新增6000万元担保额度。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18年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康平县沙金乡西扎村

法定代表人:魏英杰

注册资本:47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底总资产7149.74万元,净资产-946.01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3315.79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彰武县后新秋镇烧锅村

法定代表人:魏英杰

注册资本:47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底总资产6874.59万元,净资产-1618.23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3612.17万元。

3、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洪峰

注册地点:西乌旗巴拉噶尔高勒镇

注册资本:58,83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疏干水综合利用,污水处理,零星材料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底总资产560,790.76万元,净资产 163,920.16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13,469.8万元。

4、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彦平

注册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号

注册资本:53658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汽;循环水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粉煤灰、金属材料、热水(非饮用水)、机电设备的备品备件、橡胶制品、建材、仪器仪表销售;机电设备加工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房屋出租,住宿、餐饮、会议、洗染服务;日用百货零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底总资产248,798.62万元,净资产 40,444.99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18,862.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风电公司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 5年

3、担保金额:为康平金山融资租赁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彰武金山融资租赁提供担保1000万元。

(二)内蒙海州煤矿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14960万元

(三)阜新金山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康平金山、彰武金山、阜新金山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将为公司的业绩增长做出一定的贡献,公司应支持其发展。本次公司为其提供融资租赁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公司向内蒙古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系公司保障参股企业资金需求,进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公司提供稳定、可靠电煤供应的举措,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

加上此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0,605万元。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7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及核销资产计提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资产计提减值事项金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250.18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8万元;核销资产108.40万元,相应计提项目前期费用减值322.24万元。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资产计提减值事项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总额13,250.18元;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2017年度利润减少1568万元;本次资产核销,影响2017年利润减少108.40万元,项目前期费用计提减值影响2017年利润减少322.24万元。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各单位于2017年12月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实地盘点、鉴定与价值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资产执行了减值测试,依据测试结果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250.18万元,影响利润减少13,250.18万元。公司财务资产部会同安全生产部门已完成了审查。其中:

1、对技改已拆除资产执行了减值测试,2017年公司各单位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354万元。其中: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34万元,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2万元,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万元,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85万元,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9万元,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83万元。

2、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金山公司”)自2003年投运以来,Vestas风机运行已达15年,Gamesa风机也已经运行12年,2017年机组故障频发,变频、变桨、偏航等控制系统故障率陡增,4月首次因设备老化引起风机机舱火灾事故发生,机组可利用率达到历史低点。加之公司一直期盼参与国内CCR碳排放市场作为未来利润增长点预期有所变化,按照目前政策与形势判断,未来很难取得国内碳排放收入。该公司从2017年内外部信息判断风电机组发生减值迹象。由于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彰武金山公司”)经营形势及设备状况与康平金山公司近似,经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两家公司合计风电机组减值5,895万元,其中:康平金山公司风电机组减值2,823万元、彰武金山公司风电机组减值3,072万元。详情见下表:

二、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各单位于2017年12月对全部存货进行了实地盘点、鉴定与价值评估,对已过期失效的存货或由于设备升级改造目前生产中已不需要的备品备件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为公司各单位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8万元,影响2017年度利润减少1568万元。公司财务资产部会同物资管理部门已完成了审查,其中: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1万元;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36万元;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1万元。

详情见下表:

单位:元

三、核销资产及计提减值情况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项目核销及计提减值的议案》,按照可持续发展和价值思维理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与公司规划发展部沟通,拟对以下项目前期费用进行核销或计提减值处理。

应核销的项目

法库拉马章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内蒙古华电锡林郭勒西乌旗白音华300MW风电项目已无投资价值和储备价值,现已终止上述项目前期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前期费用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108.40万元,影响2017年利润减少108.40万元。

1、内蒙古华电锡林郭勒西乌旗白音华300MW风电项目

由于内蒙古华电锡林郭勒西乌旗白音华300MW风电项目未列入锡盟特高压外送新能源规划,此项目已上报集团公司拟终止其前期工作并采用核销方式处置(详见《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拟终止前期工作项目的报告》(沈金能源计〔2017〕696号)),现核销前期勘查咨询等费用632,029.94元。

2、法库拉马章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由于法库拉马章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存在资源政府收回情况,此项目已上报集团公司拟终止其前期工作并采用核销方式处置(详见《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拟终止前期工作项目的报告》(沈金能源计〔2017〕696号)),现核销前期勘查设计费452,269.28元。

二、应计提减值的项目

2017年决算审计,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发现丹东金山1×350MW二期扩建热电项目、苏家屯2×180MW背压供热机组项目存在项目停滞、前期费无明确承接项目等问题,提出对此项目前期费用计提减值322.24万元,影响2017年利润减少322.24万元。

1、丹东金山1×350MW二期扩建热电项目

集团公司年初批复以新项目承继费用方式终止丹东金山1×350MW二期扩建热电项目(《关于对金山能源公司拟终止前期工作项目有关意见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17〕18号)),目前尚无指定项目承继相关费用,无任何基建项目的规划。该项目前期费用为吉林省卓融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咨询264,150.94元。

2、苏家屯2×180MW背压供热机组项目

集团公司年初批复以新项目承继费用方式终止辽宁沈阳金山热电二期扩建2×350MW项目(《关于对金山能源公司拟终止前期工作项目有关意见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17〕18号)),承继项目为苏家屯2×180MW背压供热机组,此项目只是在“沈阳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有所提及,目前尚无具体建设规划,能否投建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该项目前期费用2,958,207.54元。明细见下表: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该存货跌价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减值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独立董事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独立董事对资产核销及计提减值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固定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助于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减值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8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平安国际融租赁有限公司(或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2800万元(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1400万元)。

●本次融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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