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7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01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18年全年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山股份”)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31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80,307.98万元。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文贵、吴志旗、郑康、王磊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曾用名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017年11月因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更名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法定代表人:官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承担国内外土木和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咨询;房地产经营;装饰工程;雕塑壁画业务;承担国家对外经济援助项目;承包境内的外资工程,在海外举办非贸易性企业,利用外方资源、资金和技术在境内开展劳务合作,国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业务;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械的生产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

公司的混凝土业务主要用于建筑施工领域,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较多的实际控制人的主要所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勘察设计、国际工程承包五大领域。

(2)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法定代表人:罗世威,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设计;建筑材料、设备、技术的开发;建筑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间);工程技术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热力供应;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法定代表人:陈建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设;核电站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咨询;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成品的制作;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设项目中预应力专项工程的施工;公路施工;各类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建筑机械、钢模板机具的设计、加工、销售、租赁;工业筑炉;建筑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4)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法定代表人:陈华元,注册资本:人民币503,986.50万元,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各类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各类型建设项目中预应力专项工程的施工;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设计、科研、咨询;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机电安装;房地产经营;工程监理与总包管理;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建筑、装饰、金属、化工材料销售;建筑机械、料具修造与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5)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法定代表人:卢遵荣,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00万,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项目投资,投资咨询;预制构件。

(6)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法定代表人:周勇,注册资本:人民币601,800万,经营范围:承接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承担房屋建筑、机电安装、钢结构、道路桥梁、隧道、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建筑装修装饰、环保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高等级公路路基、公路路面的施工;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公路行业工程设计;提供建设工程相关的技术服务。

(7)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19号,法定代表人:吴春军,注册资本:人民币427,794.64643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钢结构加工、制作;施工咨询管理服务;市政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的制作、销售及安装。

(8)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郑州市城东路116号,法定代表人:陈颖,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行业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景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与维护;建筑产品构件、节能门窗、PVC建筑模板等的设计、咨询、生产、销售及安装;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对外工程承包;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法定代表人:校荣春,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0)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39号,法定代表人:徐爱杰,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开展国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建筑材料、钢材、化工产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的销售;建筑设备制造、租赁;建筑材料及商品砼、电器箱柜的制造销售;施工升降机;汽车运输及搬运装卸;房屋、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管理服务。

(11)中建科技有限公司

中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3号院1号楼7层(园区),法定代表人:叶浩文,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推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施工总承包;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设工程设备;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二)联营企业

(1)四川西建山推物流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与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四川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其中公司持股30%。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机械设备及汽车(非乘用车)、橡胶制品;机械设备维修;机动车维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专用运输(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四川西建中和机械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与湖北中鑫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其中公司持股40%。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机械设备、汽车、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二类机动车维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专用运输(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三)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8,895万元,主营业务为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

天山股份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419,473 股,持股比例为1.06%。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的确定。

2.定价依据:以公司向与其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货物所确定的最终价格为标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公司利用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采购(含原材料、设备、房屋及租赁房屋、土地和设备、建造服务和物流服务等)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019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因公司业务拓展,为筹措发展、运营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拟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签订40亿元融资授信协议,并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办理贷款及票据业务额度控制在40亿元以内。在具体办理上述额度内融资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签署各项金融服务法律文件。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文贵、吴志旗、郑康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曾肇河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所属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中建财务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一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公司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中建财务公司发生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305,3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中建财务公司申请40亿元融资总额授信,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中建财务公司申请40亿元融资总额授信,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18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于2018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18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资产,控制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运营质量,拟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文贵、吴志旗、郑康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曾肇河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所属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资产: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的应收账款。

2.交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

4.利率水平: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五、上一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公司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中建财务公司发生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305,3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系统内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生产运营,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5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生产运营,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2号核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120,254.00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8.8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25,058,240.00元,其中包括控股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拨入公司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的金额205,000,000.00元,现金发行1,820,058,2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1,026,285.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031,954.95 元。

2017年12月6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费36,401,164.80元后,余款人民币1,783,657,075.20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2号”验资报告。

于2017年12月 6日起至2017 年12月31日止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285,120.25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81,594,801.87元。

根据《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非公开预案”),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网点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5年非公开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7年12月27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9,219.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其《2015年非公开预案》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3月29日出具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087号)。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投项目前期已投资金进行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置换行为不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9,219.80万元。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对募投项目前期已投资金19,219.80万元进行置换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其《2015年非公开预案》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资金需求,确保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2018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融资业务(含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公司将根据2018年生产经营资金、投资资金需求,综合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在考虑各金融机构融资品种、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等综合信贷条件后,择优选择融资品种。

以上融资业务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融资业务总额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具体办理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70亿元融资业务范围内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以现金出资250万令吉(约392万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英文名:CHINA WEST CONSTRUCTION GROUP(MALAYSIA) SDN.BHD,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成立中建西部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吴文贵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235.4304万元

成立时间: 2001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高性能预拌砼的生产、销售及其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与推广;新型建材及化工材料的研究及生产应用。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西部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英文名:CHINA WEST CONSTRUCTION GROUP(MALAYSIA) SDN.BHD(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250万令吉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吉隆坡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运输处理、销售各类水泥、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石膏、熟料和其他建筑相关产品和材料,如混凝土、管道、杆材、板材,石棉板、块材、瓷砖、园林用具、熟石膏、石灰管、建筑材料等,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业务。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积极落实“走出去”战略,助力“十三五”海外业务发展目标,保证海外项目供应的合法合规,公司拟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有利于推进马来西亚市场的扎根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生产能力,有利于积极落实“走出去”战略,助力“十三五”海外业务发展目标,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最大程度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利益,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由于本次投资在目标区域可能存在海外市场竞争、经营与管理、原材料方面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前后对比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3.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对2017年12月31日存在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情况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财务报表格式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将非流动资产处置,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调整为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为保持财务报表项目数据的可比性,相应修改调整财务报表项目上年同期数。

4.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12月25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 025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8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30,120,254.00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8元。截至2017年12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2,025,058,240.00元,其中包括控股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拨入公司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的金额205,000,000.00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现金规模1,820,058,2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26,285.05元,募集资金净额1,984,031,954.95 元。截止2017年12月6日,实际支付承销费36,401,164.80元(不包含以前年度由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承销费1,900,000.00元),余款人民币1,783,657,075.20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7年12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6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9,219.8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9,219.80万元,2017年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344.47万元;于2017年12月 6日起至2017 年12月31日止由专项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285,120.25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81,594,801.87元,前期已投入资金尚未置换转出。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08年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经2015年五届八次董事会修订),并业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17年12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02,505.82万元,其中包括控股股东新疆建工以其拨入西部建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的金额20,500万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现金规模182,005.82万元。

注:2: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现金规模182,005.82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发行费用4,102.63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177,903.19万元。扣除的承销费及发行费用减少了原资金使用计划中的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及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经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募投项目前期已投资金进行置换的议案》,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