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中邮货币A和中邮货币B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A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B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自2014年05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8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管理37只开放式基金产品,分别为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中邮核心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者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医药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景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及离任日期均依据基金成立日期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基金经理注册或变更等通知的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投资、交易等各方面受到公平对待,确保各基金获得公平交易的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公平交易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中邮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业务范围既包括所有投资组合品种,即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也规范所有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并且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格禁止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公司按照规定严格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进行隔离,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各基金间的利益公平为原则建立和完善集中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投资组合经理对公平交易执行过程或公平交易结果发生争议情况下,相关交易员应该先暂停执行交易并报告交易部总经理,由交易部总经理与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就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经协调后方可执行;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交易部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和监察稽核部门协调解决。

监察稽核部每季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所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经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确认并签署后将有关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转发至相关部门作为编制定期报告的内容。

2、控制方法

监察稽核部建立投资交易行为监督和评估制度, 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如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监察稽核部有权要求相关投资经理、交易部等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出说明。监察稽核部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就异常交易行为做出说明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异常交易行为情况说明,经督察长、总经理签字后,报监察稽核部备查。

为更好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司加快了升级衡泰风险与绩效评估4.0系统的进度,其业界通用的公平交易模块即将得到使用。公司目前使用的公平交易模型可以通过设置参数出具季度和连续12个月公平交易价差分析报告,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最终形成有关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发送至相关各部门。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证监会颁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后,由金融工程部组织,对交易部和投资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该制度。为确保该制度的顺利执行,公司与衡泰软件共同开发了公平交易系统,并按月度、季度、年度生成各只基金之间的交易价差分析报告,逐一分析得出结论后发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于报告中产生的异常情况,在做出合理解释后,提请各部门相关人员引起重视,完善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使之更符合指导意见精神,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最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我国信贷、贸易、经济数据均表现较好且韧性较强。良好的经济基本面,为政府坚定不移的推行金融去杠杆政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之下,春节前后央行先后上调了MLF、SLF及公开市场回购利率,抑制金融机构套利空间。MPA考核等季节性冲击亦给资金面带来较大扰动,资金面常处于紧平衡状态,利率中枢有所抬升,货币基金的收益率跟随利率水涨船高;本基金在季末等关键时点安排绝大部分现金流到期,择优选择高收益的存款、存单等资产,实现了收益和流动性动态平衡,努力为持有人获得良好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邮货币A净值增长率为3.66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3549%。中邮货币B净值增长率为3.91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354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方面,总量上看,投资需求的边际走弱将带动总需求小幅下行,全球经济复苏带动贸易回暖,国内收入增长传导至消费,带动消费增长和消费升级,经济增长下行幅度不会太大;从结构来看,基建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已经超过了10年4万亿需求刺激,一方面确实是由于其他投资增速的回落,但过去两年连续高增的基建投资未来空间有限,政府对目前经济增长的判断比较乐观,且对经济增长下行的容忍度提高,稳增长诉求不强,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开正门堵偏门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去杠杆进入下半场,企业部门面临利润的再分配。从供给侧改革方面来看,国企杠杆率仍居高不下,债务问题的缓释主要来源于利润改善,一旦退出行政干预,价格下跌利润走弱容易重新出现债务庞氏的违约风险,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上游行业价格维持高位,且稳定性和持续性强。从行业来看,钢铁煤炭等供给侧改革行业总体资产负债率略有回落,但仍处在较高水平。一旦利润回落可能会重新抬升,上游短期很难重新加杠杆扩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在债务风险缓释后,政府开始通过政策来限制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加杠杆,以防止产生新的风险。中国居民部门方面,总体仍有加杠杆空间,但存在结构性风险,以房贷杠杆率上涨过快为代表,房地产调控驱动居民部门加杠杆速度放缓,同时结构上向消费贷款转移。居民短期新增贷款的跳升或与个人购房贷款受限,居民使用消 费贷违规支付购房首付金有关。可以看到,2017年9月以来,政策层面上,政府对消费 贷监管明显加强,预期 2018年消费贷将高位回落。过去的6年,制造业经历了比较充分的市场化出清,杠杆率下降,盈利改善,资产周转率回升,产能利用率提升,但企业并未开始新一轮的资本开支,未来看具备加杠杆空间。

通胀方面,2018年或回归正常化。2017年CPI同比低迷,低于预期,主要来自于食品项的拖累,其中与2016年食品项的高基数有很大关系,食品项和非食品项在同比增速上明显背离2017年PPI持续高增,高于预期,主要原因是供给侧改革推动大宗品涨价,预计2018年通胀回归正常化,CPI中枢提升,PPI中枢回落,剪刀差缩窄,中下游行业收益。

金融政策方面,预计会维持稳货币、严监管、脱虚向实的总基调。货币政策方面预计维持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十九大和其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了2018年货币政策基调保持稳健中性,符合经济增长L型和金融去杠杆仍持续的政策环境要求。政府对经济增长下行的容忍度提升,外部环境紧缩和阶段性的通胀压力使货币政策易紧难松,以总量与投向进行管控的支柱体系下“削峰填谷”的公开市场操作和精准定向调控将成为常态。金融业将迎来严监管新常态,16年以前,金融部门高速膨胀,银行理财维持每年50%左右的增速,3年时间就从不到10万亿的总体规模增长到了接近30万亿,同时银行同业负债规模迅速扩张,资金大量脱实向虚。2017年以来,除了MPA考核规范同业业务,银监会334检查对商业银行同业、表外、非标等业务进行了强有力的检查和规范,防范风险,促进脱虚向实。金融监管方面,资管新规将对资管行业产生深远影响,银行理财将会受到颠覆性冲击,盈利模式和操作模式均有巨大改变,收益率和规模受冲击,银行非标回表,负债承压;信托通道业务收缩,券商资管和基金专户通道收缩,资金来源受限;券商大集合和公募基金的专业化竞争优势凸显;投资标的方面,资管新规对于非标的冲击较大,资管产品对非标的投资难度加大;债券方面,短期影响负面,信用利差走扩,且有委外赎回、资金链断裂、账户爆仓等风险,中长期看银行资产配置方向的调整;股票方面,短期负面,理财结构化资金减少,中期利好,标准化股权资产在配置中替代非标。

展望2018年利率走势,维持短期高位震荡,中长期下行的判断。外部来看,中国外汇储备从4万亿回落至3万亿左右,外汇占款也从2.7万亿回落至2.2万亿,基础货币流失严重;内部来看,低利率环境降低存款吸引力,同时金融去杠杆叠加银行业监管,切断了银行主动负债渠道。短期来看,负债荒的状况很难缓解,18年M2增速预计在10%以内,超储仍低。资产端的结构分化延续:资产负债回表,期限匹配,非标转标。18年利率的影响因素转向关注融资需求的边际变化,几个方面看,资金供给仍紧张,融资需求回落幅度不会太大,金融行业监管仍未完全落地,短期内,利率预计维持高位。中长期看,PPI同比回落,信贷利率上行,实体经济盈利回落,面临的实际融资成本提升,下行压力增大;产业结构升级带来融资需求回落(地产+基建转向新兴经济);银行监管政策逐步落地,银行完成业务调整,逐步适应新的监管框架;伴随着贷款需求减弱和债券利率上行,债券配置价值凸显。信用市场方面,17年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上行,市场整体情绪信用利差可能会有进一步走阔的可能。评级利差大幅压缩,高等级的信用品种的保护较低评级为好,短久期的品种保护亦好于长久期。曲线套息空间不大,从政策面和央行的操作来看,“维持资金面中性”和“推进去杠杆”叠加MPA和各类针对银行的监管细则出台,未来一年资金面或将继续处于偏紧的水平,我们判断全年的R007均值或会抬升到3.7%以上,目前套息水平处于均值略高的水平,曲线套息空间不算太大。

2018年本基金将继续秉持稳健投资原则,谨慎操作,结合本基金以机构客户为主的特点,以确保组合流动性、安全性为首要任务;灵活配置同业存款、存单和债券投资,管理现金流,在保障组合充足流动性的基础上尽可能提升组合收益率。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成立估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清算部经理、基金经理及基金会计组成。估值小组负责确定基金估值程序及标准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估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本期A类份额已实现收益为3,807,136.06元,每日分配,每月支付,合计分配3,807,136.06元,B类份额已实现收益为193,022,024.46元,每日分配,每月支付,合计分配193,022,024.46元。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无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如实描述违法违规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邮货币市场A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中邮货币市场A基金份额总额450,592,620.51份; 中邮货币市场B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中邮货币市场B基金份额总额4,556,203,277.13份。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5,006,795,897.6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曹均______ ______曹均______ ____吕伟卓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215号《关于核准中邮货币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中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14年5月28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22,449,253.71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1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中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22,449,253.71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723,446,594.71份, B类基金份额为1,499,002,659.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中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包括:1、现金;2、通知存款;3、短期融资券;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5、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质押及买断式债券回购;7、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央行票据”);8、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基金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等有关信息。

7.4.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会计政策变更。

7.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会计估计变更。

7.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差错更正。

7.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及基金取得的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a)同业存款;b)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质押式、买断式);c)国债、地方政府债;d)金融债券。

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贷款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1)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2)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 关联方关系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未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2017年01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红利再投资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89,302.35份,无红利再投资费。

2017年01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赎回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30,497,620.73份,无赎回费。

2017年04月12日,本基金管理人申购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40,000,000份,无申购费。

2017年04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红利再投资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31,993.98份,无红利再投资费。

2017年04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赎回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5,000,000.00份,无赎回费。

2017年04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赎回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15,000,000.00份,无赎回费。

2017年05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红利再投资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82,966.42份,无红利再投资费。

2017年06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赎回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10,000,000.00份,无赎回费。

2017年06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赎回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10,114,960.40份,无赎回费。

2017年06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申购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27,000,000份,无申购费。

2017年07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红利再投资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65,621.42份,无红利再投资费。

2017年08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红利再投资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93,517.25份,无红利再投资费。

2017年09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红利再投资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93,544.55份,无红利再投资费。

2017年10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红利再投资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89,119.52份,无红利再投资费。

2017年11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红利再投资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91,671.16份,无红利再投资费。

2017年12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红利再投资中邮货币市场B类基金份额91,341.35份,无红利再投资费。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8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7.4.8.3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资金资产组合各项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120天,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发生达到0.25%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发生达到0.5%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者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8.9.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选择专用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

(1) 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 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3) 券商经纪人能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公司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报告期内租用交易单元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交易单元退租情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年度未有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