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函的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于2018年3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37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董事会对此次高度重视,立即责令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你公司与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榆”)的原始股东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分别于2016年11月1日、2017年11月7日签订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关于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关于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议书》,但你公司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我所问询之后,才于2018年3月20日补充披露上述协议及上海复榆业绩承诺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7条和第7.6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8年3月28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公司协议及上海复榆业绩承诺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披露滞后事宜,董事会再次强调了公司各部门需及时了解并确定相关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鉴于上述差错已经发生,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次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并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流程,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并以点带面,进一步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报告责任人及各类重大信息的报送标准、报送时点,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传到董事会办公室。

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完善沟通机制,确保各类重大信息及时上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公司将采取现场或者文件学习的方式,持续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化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的掌握,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保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规范运作。

3、规范内部审核流程,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公司将通过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信息披露业务审核流程,完善自查自纠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强化内部控制监督职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4、积极履行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保证承诺长期落实、持续规范。综述,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提高财务与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杜绝上述违规现象再次出现。保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件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取得了由广东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400201800158号),证书记载:公司境外投资符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有关规定,现予以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2年。公司本次境外收购事项已完成向主管商务部门备案的手续。

2018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境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香港达华)以星轨公司134EKa频段轨位使用权,资产作价2600万美元,另外出资现金441万欧元,折合533.34万美元,共计折合3133.34万美元(按2018年1月14日汇率约人民币20,243.57万元),购买SGH持有的标的公司49%股权,公司(香港达华)应在其被登记为标的公司股东以后一年内,基于标的公司的经营需求,向标的公司投入500万美元作为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境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

公司正在抓紧办理国家外汇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审批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18-005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55,390,8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325%)的股东西藏锦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7,244,454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2,414,818 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44,829,636 股。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西藏锦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西藏锦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锦桐”)持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健康”、“公司”、“本公司”)股份155,390,8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3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减持股份来源:因德展健康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要。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及方式

西藏锦桐将根据市场情况,对所持德展健康股份做出适当减持安排,减持数量不超过67,244,454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2,414,818 股;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44,829,636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四)减持期间:2018 年4月 24 日-2018 年 7月 24日。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履行承诺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西藏锦桐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天山纺织(2016年10月11日,公司名称由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7日公司股票简称由"天山纺织"变更为"德展健康"。),新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满12个月后,承诺人按下述方案对本次重组取得的天山纺织股份分期解除锁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第一年的盈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解除锁定50%的股份;第二年的盈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再解除锁定25%的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盈利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解除锁定剩余25%的股份。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天山纺织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山纺织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关于嘉林药业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承诺嘉林药业2015年、2016年、201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9,980.50万元、64,996.15万元、77,947.53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间为2016年至2018年,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同前述约定,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3,679.55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如果嘉林药业经审计的当期累积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小于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将对以上盈利承诺未实现数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股份补偿。在任何情况下,交易各方因嘉林药业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而发生的补偿、因置入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累计不超过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获取的上市公司股份。

鉴于嘉林药业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了承诺方该年度对其的业绩承诺水平,承诺方西藏锦桐已经完成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

西藏锦桐计划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德展健康股价情况、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三)西藏锦桐不属于德展健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德展健康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月29日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8-1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效期为2018年3月9日至2019年3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0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2018-08号)。在购买额度范围内,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于2018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公告》(2018-02号)。现将近期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商银行H0001619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及产品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2、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3、产品类型:保本非固定期限型

4、存款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

5、存款期限:21天

6、存款登记日:2018年3月27日

7、起息日:2018年3月28日

8、到期日:2018年4月18日,到期日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9、预期年化收益率:1.10%-3.20%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二、招商银行H0001620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及产品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盛波光电和招商银行股

2、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3、产品类型:保本非固定期限型

4、存款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

5、存款期限:30天

6、存款登记日:2018年3月27日

7、起息日:2018年3月28日

8、到期日:2018年4月27日,到期日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9、预期年化收益率:1.15%-3.30%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本次通过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盛波光电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已到期产品的情况

自2018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公告》(2018-02号)之日起至本公告日,盛波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已到期产品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H0001619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及交易申请确认表》;

2、《招商银行H0001620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及交易申请确认表》;

3、《招商银行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海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 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8年4月2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 适用基金

三、 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东海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参与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限前端、场外模式)。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再享受以上费率优惠。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 重要提示

1、本活动解释权归东海证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在东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东海证券的规定。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

网站:www.longone.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3月30日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4月1日00:00至2018年6月30日24:00期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注:

1.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2.上述基金中未在交通银行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仅享有申购手续费率优惠,不享有定投手续费率优惠。

三、活动内容

1、自2018年4月1日00:00至2018年6月30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8年4月1日00:00至2018年6月30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投资者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2、自公告之日起, 新增参加或退出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的基金,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及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4、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业务时,请遵循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自2018年4月3日起参加中泰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简称: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二、适用基金

三、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8年4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中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或以定投的方式购买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基金费率请详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以中泰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泰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泰证券的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泰证券网站的相关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