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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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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3版)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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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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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万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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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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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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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 010-88066632

传真: 010-880662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7-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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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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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010-61840688

传真: 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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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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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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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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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 窦荣兴

联系人: 牛映雪

电话: 0371-85517710

传真: 0371-85519869

客户服务电话: 9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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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http://www.wlzq.com.cn

(108)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联系人:樊晴晴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 话:(021)31358666

传 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 话:(021)23238888

传 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洪磊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洪磊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以获得超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债券)、金融债、央行票据、国债、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二级市场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通过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构筑债券组合的平稳收益,通过积极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增强型回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研究与跟踪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资本市场变动特征,依据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考虑经济环境、政策取向、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因素,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将基金资产在债券与股票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动态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在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基础上,根据股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运行状况和收益预期,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并适时适度的参与权益类资产配置,把握市场时机力争为基金资产获取增强型回报。

2、 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久期策略、信用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以实现组合增值的目标。

(1)利率策略

本基金首先通过全面研究GDP、CPI、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的趋势和结构,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斜度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

(2)久期策略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3)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信用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信息,同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评估其违约风险水平。

(4)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主要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企业(公司)债券进行投资。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

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6)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3. 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新股投资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IPO)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在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可直接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对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将采取行业配置与个股精选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a.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运行情况、国内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政策取向,深入分析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影响,并结合行业景气分析,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特别是国家重点扶植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b.个股精选策略

上市公司持续的现金收益和盈利的稳定增长前景是股价上涨的长期内在推动力。本基金在个股选择中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理性地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和运行规律,用产业投资眼光,采用长期投资战略,辅以金融工程技术,发掘出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具有长期增长能力的公司的股票,买入并长期持有,将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潜力最大程度地转化为投资者的长期稳定收益。

(3)权证投资策略

为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将在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并基于谨慎原则适度进行权证投资。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二)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制”管理模式,建立了严谨、科学的投资管理流程,具体包括投资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和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等全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管理程序

1、投资研究及投资策略制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实行投资策略研究专业化分工制度,由基金经理与研究员组成专业小组,进行宏观经济及政策、产业结构、金融市场、单个证券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分别从利率、债券信用风险、相对价值等角度,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该投资策略是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对该领域的风险和收益的判断,对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或组合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具有指导作用。

各个专业领域的投资策略专业小组每季度定期举行策略分析研讨会议,提出下一阶段投资策略,每周定期举行策略评估会议,回顾本周的各项经济数据和重大事项,分析其对季度投资策略的影响,检讨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必要的时候进行调整。

2、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总体投资策略的指导下,根据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等规定,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总体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方案,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提供指导性意见,并审核其他涉及基金投资管理的重大问题。

3、投资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在权限范围内,评估债券的投资价值,选择证券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执行

交易员负责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

5、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及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报风险管理委员会,抄送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及基金经理,并就基金的投资组合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法律合规部对基金的投资行为进行合规性监控,并对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风险提示。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5%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当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反映本基金“主要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的债券基金产品定位,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易于广泛地被投资人理解。由于本基金面向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具有长期理财需求的投资者,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能够为本基金提供良好的业绩参照,本基金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5%”的业绩评价基准较为适当。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因为本基金可以配置二级市场股票,所以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投资范围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的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报告期为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分众传媒

本报告期,本基金持有分众传媒,其发行主体因部分临时报告信息未披露、披露不及时、不完整,2015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遗漏、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上述情形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要求。

1.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0.3其他资产构成

1.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上表包含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明细。

1.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1.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工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A

工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C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3年8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2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4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3、本基金自2016年2月26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1、M为申购金额

2、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养老金客户须通过我公司直销柜台申购。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最高赎回费率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1年为365天, Y为持有期限。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托管人提供的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

4、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最近一期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5、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业绩表现情况。

6、在“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对持有人服务的相关信息。7、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