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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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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02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11:00在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375,313.06元,每股收益0.199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97,023.60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89,702.36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1,271,269.63元,扣除2016年度利润分配 7,513,381.21元(含税),2017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6,365,209.66元,资本公积金为253,117,827.65元。

公司拟实施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344,5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840,675.52元(含税),2017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4月23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九届董事会拟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树昌先生、米展成先生、施蓓女士、龙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4月23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九届董事会拟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文新先生、周炯女士、杜江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第七、第八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九)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除上述津贴外,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再给予独立董事额外的其他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十二)审议通过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 审议通过 《召开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刘文新、郑树昌、沈黎君回避表决。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表示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昌先生、施蓓女士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常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青安路288号房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作上述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树昌: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EMBA,毕业于长江商学院。2000年12月至今任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米展成:男,196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 10月至今担任公司党总支书记。

施蓓:女,196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4 年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龙维: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职于上海尔迪集团公司。200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炯:女,1970年出生,MBA。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克莱斯勒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财务官;2012年5月至2016年1月任威士伯(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财务官;2016年2月至今任上海恒洁卫浴有限公司高级财务副总裁。

刘文新:男,1967年出生,EMBA,2009年3月15日至2009年9月15日任宝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CEO;2011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15 日任青岛船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CEO,2017年8月9日至今任青岛船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15日任湖南凡奈服饰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24日至今上海数造三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月31日至2018年1月19日任上海数造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O,2018年1月19日至今任上海数造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11月10日至今任上海萃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5年9月23日至今任西安西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杜江波:男,1965年出生,EMBA,现任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乌海市君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9月16日至2017年6月16日任上市公司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16)董事;2017年6月16日至今任上市公司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16)监事会主席。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03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11:30在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海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4.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执行有效。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4月23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九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马海光先生、谢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海光:男,197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2月至2009年9月任汇通能源贸易部经理,2009 年9月至2012年5月任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昌晟集团”)企业管理部总监,2012年5月至今担任弘昌晟集团监事。2012年5月至2016年4月,担任弘昌晟集团总裁助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弘昌晟集团副总裁。200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1年5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斌: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任职于弘昌晟集团;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任职于上海昌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9月至今任汇通能源贸易部总监。201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0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其审计费用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

2、续聘上会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会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具备年报审计所需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2、上会在本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内控规范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及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3、本审计委员会在审核了相关聘用条款后,一致同意:提议董事会续聘上会为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8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

4、根据相关规定,2018年度公司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审计委员会在审核了相关聘用条款,一致同意:提议董事会续聘上会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提议董事会续聘上会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

2、上会2017年为公司提供的内控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内控状况及重大缺陷认定所作的审计实事求是,所出的内控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提议董事会续聘上会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上网文件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0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 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18 年 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 13号)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16——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②明确了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3、针对2017年新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该通知新修订了财务报表格式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项目,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了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上期资产处置收益12,770.56将营业外收入12,770.56元转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示,该调整对可比期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6—政府补助》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上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3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上海城市机场航站楼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3日

至2018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于2018年4月19日(9:30-15:00)持上海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4楼会议室登记。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上海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外地股东可在2018年4月19日15:00之前将身份证及上海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62560000-147/108 传真:021-62566022

2、联系人:邵宗超、邢继辉 邮箱:securities@huitongenergy.com

3、邮寄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4楼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0040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