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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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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J证券代码:603363证券简称:傲农生物公告编号:2018-05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57)。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对象罗光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罗光辉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83,122.4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158,312.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147,891.06元,减去2016年度分红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572,701.25元。

公司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420,000,000股,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6,090,000股。公司总股本可能由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授予、回购注销等原因,在实施利润分配前可能会发生变动,故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经测算,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数为30万股,综合考虑股权激励的股份授予、回购注销等情况,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最高不超过42,639万股,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不超过1,492.365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57)。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7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13,287,586.33元,合并抵减5,717.03元,转回291,586.00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53,935.79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59,748.16元。2017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合计减少利润总额15,717,642.32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期一年,同意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用180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8年度审计报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加奖金构成,奖金视公司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关联董事吴有林、黄华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18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董事黄华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安傲农”)于2017年11月30日与江西禧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禧鼎”)签订的《养殖小区合作协议》,由高安傲农承租江西禧鼎将于江西峡江建设的养殖基地(待建成验收后租赁),预计租金总额为3900万元,高安傲农于2017年12月向江西禧鼎支付了500万元项目押金。

关联董事刘国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四川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延期至2018年第四季度竣工投产。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罗光辉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罗光辉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数量为25,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5元/股)减去每股的派息额(如公司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了2017年度分红派息)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江苏加华种猪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受让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加华种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加华”)1200万元出资额(已实缴到位),受让价款为人民币4800万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苏加华1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受让江苏加华种猪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择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择日(2018年6月29日前)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以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6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83,122.4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158,312.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147,891.06元,减去2016年度分红0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572,701.25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420,000,000股,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6,090,000股。公司总股本可能由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授予、回购注销等原因,在实施利润分配前可能会发生变动,故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经测算,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数为30万股,综合考虑股权激励的股份授予、回购注销等情况,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最高不超过42,639万股,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不超过1,492.365万元。

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118,866.98元,预计公司2017年度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13.80%。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2017年度分配现金红利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是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经审慎研究拟定的。

公司所处的农牧行业目前处于转型升级阶段,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饲料行业方面,中小饲料企业在竞争中逐步退出市场,大企业通过兼并和新建迅速扩张,行业兼并重组和整合力度在逐步加大,企业竞争压力也逐步增加;养殖行业方面,行业规模化趋势明显,集中度快速提升,养殖面临的环保、用地、资金等门槛越来越高,行业已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

面对这样的行业形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提出“以饲料为核心的服务企业、以食品为导向的养猪企业”的品牌定位,做大做强饲料、养殖两大核心业务。公司目前处于二次创业阶段,未来三年是公司实现规模化发展和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司将采取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发展策略,自上市以来公司开展了一系列对外投资、收购项目,发展扩张速度较快,资金需求量大,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最终确定上述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提高长期经营业绩,以更好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公司结合当前所处发展阶段和长期发展战略提出的,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即期现金分红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较高,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提高长期经营业绩,符合股东长远利益。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7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9元。截至2017年9月2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8,7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23.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016.5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7,502.3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02.30万元,理财金额10,000.00万元,利息收入14.99万元,手续费用0.2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528.9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4.9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中,“四川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和“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具体原因如下:

(1)四川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该项目原计划于2017年第一季度开始土建施工。2017年1月18日,经成都市经信委批复,羊安工业园区正式更名为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政府对园区的定位为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产业园定位调整后,相关部门对于新报建的传统行业项目审批较为谨慎,因此公司未能在原计划时间内办下报建手续,同时由于四川盆地冬季天气长期处于雾霾橙色预警期,在此期间,不得大面积开工建设。以上原因造成该项目建设进度延缓。公司已于2018年1月5日取得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2018年3月22日取得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4年,该项目资金实际投入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是近年来公司在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上快速扩张,项目投资较多,而公司的资金实力较弱,自筹资金难以满足众多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结合不同项目缓急程度适当推迟了该项目的开工。该项目已于2017年10月开始土建施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到位,公司于2017年12月将该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投入到该项目实施主体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故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对外付款。目前该项目的实施进展顺利。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9月2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542.7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60号鉴证报告,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经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1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四川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均未到期,公司尚未实际获得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350ZA0145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表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8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核销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公司对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与单项计提法相结合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287,586.33元,合并抵减5,717.03元,转回291,586.00元,本期计提及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共计减少利润总额12,990,280.30元。

2、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坏账采用账龄分析法与单项计提法相结合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53,935.79元,合并抵减226,576.77元,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共计减少利润总额2,727,359.02元。

3、减值准备核销情况

本年共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59,748.16元,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前向部分客户销售饲料等形成的欠款,该等欠款经长期追收或采取司法诉讼程序后仍一直无法收回,公司认为该款项基本无法收回,故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共计减少公司2017年利润总额15,717,642.32元。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及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9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通知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示的影响如下: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06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该所在以往受聘期间及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等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同时拟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用1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公司拟续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材料,该事务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持续保持独立性,并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有关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报酬,是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的,属公平合理。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17年度报酬,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17年度报酬的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下转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