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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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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0,589,9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白酒酿造与销售;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房地产开发。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自身经营战略的调整,公司主业逐步突出,现已形成了以白酒、猪肉为主的两大产业。白酒产业的主要产品以“牛栏山”和“宁诚”为代表,“牛栏山”现已形成清香型“二锅头”和浓香型“百年”两大系列白酒;“宁诚”现主要为绵香型宁城老窖白酒。公司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小店”牌种猪及商品猪、“鹏程”牌生鲜及熟食制品。

(二)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白酒行业

2012年-2015年白酒行业由黄金十年的量价齐升逐步转入深度调整期。2015年白酒行业逐渐步入复苏期,且向名优酒集中趋势加快。受到宏观经济发展的综合拉动影响,2016年-2017年白酒行业明显回暖,品牌格局更加清晰,集中度持续提升,复苏呈结构性分化。主要表现为高端白酒量价齐升、次高端白酒扩容、中低端白酒加快升级,白酒产品结构由过去的三角形逐渐向纺锤形转变。从竞争格局来看,高端白酒及次高端白酒以其品牌优势在行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和价格主导地位;中低端白酒竞争模式为存量竞争,优质产能淘汰劣质产能,企业转向挤压式增长,集中度持续提升。白酒行业核心变化在于消费升级带来的品牌化、龙头化和集中度提升。本轮向上周期的原因:一是消费升级趋势加快,中产及以上阶层持续稳定增长,商务消费和大众消费已逐渐代替政务消费份额,驱动白酒行业增长。二是行业调整期渠道库存基本出清,随着终端需求回暖和渠道利润改善,行业开始进入加库存周期,渠道强势反弹。三是白酒消费税率不断提高,加速行业洗牌,白酒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另外,从高端到次高端再至中低端白酒价格的传导轮动,也将使得白酒行业整体逐步提速。综合来看,今明两年白酒的业绩高景气度仍将延续。

公司白酒产业在白酒行业整体复苏中获得高速增长。原因一是品牌优势带动:公司白酒“牛栏山”在“正宗二锅头,地道北京味”的民酒产品定位下,积极推进营销机制创新、科技研发、管理改革,销售收入稳居行业十强,产销量位列行业前茅。2017年销售收入突破64亿元,同比增长24%。二是泛全国化布局成效显著:早在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品牌影响力与美誉度的“牛栏山”已经开始了区域扩张之路,运用“普通推广+免费陈列”的营销手段,主要发力三四线城市市场,2016年业绩规模已达到52亿元以上,2017年继续深耕全国市场,推进泛全国化市场布局,实现外埠市场销售收入占比稳步提升。目前,公司已经在河北、内蒙、江苏等18个省级区域形成亿元级市场。福建、新疆等新兴市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长江三角洲市场增幅达70%以上,全国化布局收效显著。三是拉近与消费者间距离:在深耕全国市场的同时,重视内功修炼,线上、线下齐头并进。与“京东”商城达成战略合作,成果显著。针对网络渠道量身定制的“倍儿牛”、“牛角尖”两个产品,销量位居京东酒类商品前列。从未来整个低端酒市场的走势来看,消费理性回归和传统品牌的持续扩张将有望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2.猪肉行业

在环保政策趋严和资源约束趋紧的双重影响下,本轮猪周期被继续拉长,能繁母猪存栏量依旧保持下跌态势,短期生猪供给仍然偏紧,随着中小养殖户的退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猪肉产量5,340万吨,增长0.8%。年末生猪存栏43,325万头,下降0.4%;生猪出栏68,861万头,增长0.5%。受2016年生猪价格高位运行的影响,2017年上半年生猪产能增加,导致上半年生猪价格持续下跌,加上养殖成本上升、环保压力等现实因素的影响,中小型养猪场补栏积极性降低,甚至开始减栏退出,使得能繁母猪存栏头数进一步下跌。四季度供给偏紧、需求回升,使下半年生猪价格触底后持续震荡上行。总体来看,全年全国生猪供给趋于稳定,生猪养殖产能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畜牧业龙头企业纷纷在东北地区新建、扩建养殖基地,生猪养殖呈现出“南猪北移”的发展趋势。随着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未来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养殖必将成为趋势,行业准入门槛的提升将有利于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

猪肉产业以“种猪繁育-商品猪养殖-肉制品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各环节之间协同发展的同时,有效防御生猪价格波动风险。种猪繁育环节,拥有国家级种猪选育场,其中作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小店”种猪销售网络已经覆盖了全国各地,在社会上享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商品猪养殖环节,结合国家形势,围绕公司战略,布局产业源头。在内蒙古乌兰察布设立种猪育种公司,通过拓展种猪育种业务,提升公司生猪生产能力、品种质量及品牌知名度,打造肉食产业封闭式全产业链运营模式。同时计划继续战略布局西北市场,在陕西汉中打造生猪全产业链。随着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大中型养殖场的占比将呈现加速趋势,公司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肉制品加工环节,“鹏程”食品拥有北京地区最大的安全猪肉生产基地,单厂屠宰量位居全国前列。生鲜熟食紧抓产品质量,加速新品研发,对接销售市场,产品销量位于北京市场领先地位。冷链物流配送环节,公司拥有4万吨的华北地区最大单体冷库和专业冷藏车辆,0-4℃全程冷链,日配送能力达600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7年5月2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公司发行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制度要求,紧紧围绕战略规划,充分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进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基础管理,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收缩非主营业务,集中精力做强做大主营业务,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确保企业长久稳健发展。

(一)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34亿元,同比增长4.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5%。其中,白酒产业营业收入64.51亿元,同比增长23.95%;猪肉产业营业收入32.14亿元,同比减少14.48%。从收入规模来看,白酒和猪肉产业是公司最大的业务板块,分别占到了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54.98%和25.30%。

(二)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收缩非主营业务,集中精力做强做大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出售旗下控股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不再涉及水利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三)产业经营情况

1、白酒产业

2017年,公司白酒产业销售收入64.51亿元,产量44.10万千升,销量42.93万千升,产销量位居行业前列。

2017年企业泛全国化市场布局加速推进,已经在河北、内蒙、江苏等18个省级区域形成亿元级市场。亿元级市场稳步发展,新兴市场蓬勃发展,其中福建、新疆等新兴市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长江三角洲市场增幅达70%以上,企业泛全国化布局成效显著。网络营销渠道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0%以上,针对网络渠道量身定制的“倍儿牛”、“牛角尖”两个产品,销量位居京东酒类商品前列。

2、猪肉产业

2017年,公司猪肉产业销售收入32.14亿元,其中种畜养殖业销售收入2.45亿元,屠宰业务销售收入29.69亿元,产量17.81万吨,销量17.53万吨。

2017年,公司拟在内蒙古乌兰察布筹建现代化育种、养殖基地,打造肉食产业封闭式全产业链运营模式;同时计划继续战略布局西北市场,在陕西汉中打造生猪全产业链。肉制品加工环节,现代化精加工车间即将落成并投产使用。同时,充分发挥新建冷库强大的仓储能力这一优势,为生鲜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全产业链各环节之间良性互动、深入融合、协同发展。随着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公司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3、房地产业

2017年,房地产业务中北京地区项目销售及预售情况良好。位于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项目,受内外需求不足及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去库存存在一定难度,仍处于发展探索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相关准则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归集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单独列报。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按新口径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13家,因转让不再包括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王泽

2018 年 3 月 30 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4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0,611,025.7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7,061,102.58元,尚余693,549,923.21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298,867,974.32元,扣除2016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7,058,999.20元及永续债派息38,000,000.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897,358,898.33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57,058.9992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85,588,498.80元,剩余部分2,811,770,399.53元,转入2017年未分配利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2018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控工作需要,公司2018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8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互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项目,总计金额不超过4.67亿元。2017年本公司与顺鑫控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32亿元。

关联董事王泽先生、王金明先生、王立友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此项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8-00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0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2018-00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8-01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业务:一、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止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整,上述期间是指授信业务发生时间。二、同意以本公司或第三人提供的保证金、存单以及浙商银行认可的票据提供质押担保时,该质押担保的相等数额债权可以不占用本决议前款同意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权利义务以本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年度授信总额人民币15.1亿元的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授信业务人民币11.9亿元整,期限一年,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授信业务人民币5亿元整,期限一年,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30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1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三项管理制度实施修订。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议一、二、四、五、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0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4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贠振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0,611,025.7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7,061,102.58元,尚余693,549,923.21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298,867,974.32元,扣除2016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7,058,999.20元及永续债派息38,000,000.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897,358,898.33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57,058.9992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85,588,498.80元,剩余部分2,811,770,399.53元,转入2017年未分配利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30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互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建筑工程、装修装饰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项目,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67亿元。2017年本公司与顺鑫控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32亿元。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泽先生、王立友先生、王金明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顺鑫控股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17年出售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2017年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11层

主营业务: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顺鑫控股总资产为2,828,425万元,净资产854,957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77,448万元,净利润11,617万元。

(2)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彦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工业区22号

主营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69万元,净资产371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26万元,净利润10万元。

(3)关联方: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668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主营业务: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室内装饰、设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379万元,净资产2,336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856万元,净利润-479万元。

(4)关联方: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段村西7号楼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凭证经营);建筑材料、铝合金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3,148万元,净资产17,33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8,547万元,净利润2,115万元。

(5)关联方: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加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上宏中路26号

主营业务: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棋牌除外);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490万元,净资产5,047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17万元,净利润-15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顺鑫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顺鑫控股下属子公司,其与本公司的关系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原则。定价依据按照若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若国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但北京市或顺义区有规定的,适用北京市或顺义区的规定;若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地方规定的,参照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市场价格;若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的,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北京市及顺义区同类服务项目的增长幅度。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2018年3月30日,公司与顺鑫控股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生效条件为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是基于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顺鑫农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0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2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9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132,049,99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3,059,8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2,239,89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9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02010005号)】确认。

以前年度,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634,704,570.00元,本报告期公司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8,541,897.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225,195.51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02年5月30日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4月2日和2013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在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出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6月9日,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17年底,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企业名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0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

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本次发行事宜经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的期限为3+N或5+N,不设具体期限限制。

3、发行利率:

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前3个(或5个)计息年度发行利率保持不变,自第4个(或6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或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公司有权于第3个(或5个)及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债券。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建议中国民生银行作为主承销商承销发行。

5、资金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各项资金需求。

6、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事宜。

三、本次永续中票的审批程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将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1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本次发行事宜经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

(一)注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二)发行计划:第一期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四)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五)发行利率:本次发行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具体利率标准将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簿记建档或其他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认可的方式确定;

(六)担保情况:无增信担保;

(七)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或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八)承销方式: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

(九)中介机构:拟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主承销商承销发行。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中票的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事宜。

三、本次中票的审批程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中票的发行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将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相关准则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归集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单独列报。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按新口径追溯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8-011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