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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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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399,946.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553,581.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55,358.16元后,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398,223.39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174,500,916.99元,扣除2016年度利润分配31,500,000.00元,截至2017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6,399,140.38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以污水处理业务及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为主,在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基础上,不断向环保行业相关领域拓展,积极参与污泥处置和危废处置业务,完善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提升企业持续盈利能力。

1、 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具有生活污水处理主流的氧化沟、A2O、CASS工艺以及先进的MBR工艺核心运营能力,洋里污水处理中心(设计处理规模60万吨/日)是福建省最大单体污水处理厂,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在福建区域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项目总的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20万吨/日,已建成并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约为79万吨/日。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和巩固在福建省水环境治理领域的经营优势和竞争地位,并为公司整合福建省周边资源和开拓异地市场实现跨区域经营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2、 垃圾渗沥液业务

2014年3月1日,红庙岭海环与福州市容局(现更名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的运营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福州市容局作为福州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单位,将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红庙岭海环,特许经营期限为8年,截至报告期末,经设备更新、升级,垃圾渗沥液设计处理规模已达2,100吨/日。该项目采用MBR(两级生物脱氮)+NF/RO为主体处理工艺。

3、 污泥处置业务

污泥处理是对污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过程。报告期内,公司加紧落实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日处理污泥150吨/日(含水率6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对该项目除臭系统进行升级优化。

4、 危险废物处置业务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参股的深投海环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PPP项目合同》。该项目使用成熟可靠的废弃物处理工艺、设备,对福州市全市范围内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及福州市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焚化燃烧,使之分解并无害化、减量化。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暂存系统、焚烧系统、固化系统等主体生产设施、安全填埋场和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项目一、二期设计处理危险废物规模为38000吨/年。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土地平整工作。

(二) 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服务的经营模式包括自主投资运营模式、BOT模式及TOT模式;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采用委托运营模式;危险废物处置业务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权服务相关协议中约定了特许经营服务的执行标准以及价格调整条款等。

1、BOT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经营—转让),是指通过公开竞投或协商方式获得项目后,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许可公司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公共污水处理服务设施,在特定时期内依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并提供特许经营服务,通过向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收益,并在特许权期限结束时将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单位。

2、TOT模式即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经营—移交),是指通过有偿受让的方式,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取得已建成的污水处理服务设施经营权,在特定时期内,由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通过向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再将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单位。

3、委托运营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将建成或即将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整体委托给专业的污水处理企业进行运营管理,并支付给受托运营企业相应的运营管理费用的经营模式。

4、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Public)与私人(Private)之间,基于提供产品和服务出发点,达成特许权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伙伴合作关系。

(三) 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属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子行业(行业代码D4620)。据《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年末,全国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2039座,比上年增加95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4910万吨,比上年增长6.2%。城市年污水处理总量448.8亿吨,城市污水处理率93.44%,比上年增加1.54个百分点,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9.80%,比上年增加1.83个百分点。城市再生水日生产能力2762万吨,再生水利用量45.3亿吨。

2014-2016年城市污水处理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污水处理行业,要求城镇必须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的要求。全国大量污水处理厂、站、管网等污水处理设施的改扩建工程正在不断地持续推进,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得到了稳步提高,而先进处理工艺的陆续投入使用,也使得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随着政府对环保政策的推动以及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部委文件的出台,国家不断加强对水处理领域法律法规、资金投入、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持续改进、完善,大量社会资本进入水处理行业,特别是乡镇污水处理迎来了开展PPP模式的建设高潮,水处理行业正进入历史发展机遇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68.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7%,实现利润总额11,272.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939.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83.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本集团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本集团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本集团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分析说明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琅岐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永泰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榕东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海环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海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福建蓝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海环鹏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福建海环鹏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蓝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等3家为本年度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4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温长煌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399,946.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553,581.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55,358.16元后,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398,223.39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174,500,916.99元,扣除2016年度利润分配31,500,000.00元,截至2017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6,399,140.38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虽然具备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来源,但随着洋里污水厂处理厂一二三期、祥坂污水处理厂等提标改造项目的实施、马尾区(快安、青洲、长安)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中信环境水务(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和中信环境水务(泗阳)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PPP等项目的推进,短期内仍需大量的资金投入。鉴于此,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兼顾公司股东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投入到公司主营业务运营上,以满足对现有业务扩大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十、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阮孝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阮孝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

阮孝炎,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建设公司综合科科长,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办公室主任,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福建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祥坂分公司经理。现任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阮孝炎先生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最近三年亦未遭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6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5号)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2,5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6,802,767.69元(IPO费用合计人民币41,802,767.69元,其中前期已费用化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697,232.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14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7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后,收入共计人民币135,790.24元。本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7,833,022.55元(含将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转做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7,833,022.5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4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17年2月14日,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提前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附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拟使用量与实际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实际发行费用与《招股说明书》中预估的发行费用存在差异。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87,051,832.31元。

注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的收入转做补充流动资金。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7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一、 概述

(一)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因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将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公司本报告期无终止经营损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8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1: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399,946.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553,581.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55,358.16元后,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398,223.39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174,500,916.99元,扣除2016年度利润分配31,500,000.00元,截至2017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6,399,140.38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下综合考虑作出,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且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投入到公司主营业务运营上,以满足对现有业务扩大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9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一) 污水处理业务:

说明:

1、污水结算量超过实际处理量的主要原因为:在运营期间,部分运营单位的部分运营月份出现保底水量高于实际处理量,但根据协议约定按保底水量作为结算量。

2、污水处理生产量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在运营期间,部分运营单位的污水进水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及部分运营单位正在实施提标改造工程。

(二) 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

二、 提示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设备检修维护和安全检查等),公司所公告的主要经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最终数据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