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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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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036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7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笠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交易方案正在沟通、协商及论证中,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尚未形成,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8年2月22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为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标的公司专注于为芯片、智能显示等高端制造业提供废水处理系统、超纯水系统、废水回用与零排放系统;为用户整合与优化水资源,提供最佳工业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许又志先生。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正在沟通、协商及论证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不排除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重组协议。本次重组方案、交易架构尚未最终确定,未来可能会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及与潜在交易对方的商洽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准。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任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公司已组织和安排相关中介机构积极进场开展工作,并就交易方案进行论证,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5、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并对交易方案和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正在沟通、协商及论证中,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尚未形成。因此,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4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037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对外投资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年 2月1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18 年2月15日披露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6),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披露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5、027、034、03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为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标的公司专注于为芯片、智能显示等高端制造业提供废水处理系统、超纯水系统、废水回用与零排放系统;为用户整合与优化水资源,提供最佳工业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许又志先生。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正在沟通、协商及论证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不排除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重组协议。本次重组方案、交易架构尚未最终确定,未来可能会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及与潜在交易对方的商洽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准。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任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公司已组织和安排相关中介机构积极进场开展工作,并就交易方案进行论证,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五)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并对交易方案和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正在沟通和协商、论证中,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尚未形成。因此,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8 年4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03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2018-038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1)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00%;(2)平潭鑫发汇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为苏州鑫发汇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发汇泽”)持有本公司股份27,757,9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4%。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该股份自2018年2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复星创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2)鑫发汇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5%。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复星创富、鑫发汇泽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复星创富、鑫发汇泽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复星创富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本公司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鑫发汇泽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停牌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无关。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复星创富、鑫发汇泽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复星创富、鑫发汇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