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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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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03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发出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9:30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信平先生主持,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批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1-12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462,794.60元,减去本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按10%计提)7,346,279.46元,加上年初剩余未分配利润383,833,626.25元,扣除2017年已分配现金13,670,204.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436,279,937.39元。

公司以2017年12月末总股本159,179,11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9,101,49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17,178,444.19元结转到下期。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但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不满足《指引》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规定。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快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在2017年报披露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业绩说明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关联董事陈信平先生、吴剑旗先生、吴君祥先生、何启跃先生、万静龙先生、陈永红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8-005)。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的正常开展及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共计15,197.22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贷款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公司2018年度同一时点银行贷款最高限额为10亿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上述限额范围内自主决定贷款的时间、金额及期限,超过以上限额时,需报请董事会另行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耀电子、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华耀电子和博微长安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关联董事陈信平先生、吴剑旗先生、吴君祥先生、何启跃先生、万静龙先生、陈永红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8-00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18-00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编号:临2018-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华东所持有的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6年度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的公告》(编号:临2018-00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8-01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2,331.23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18-011)。

十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号:临2018-012)。

十九、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价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的审计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8-013)。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04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创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通过列席六届七次董事会。听取了有关议案的汇报,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无异议。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2017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系统的总结和反映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在加强员工关爱,维护社会治安、强化节能减排、推进科技创新、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真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促进了公司全面健康发展。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0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创电子”)(含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与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下称“华东所”)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一)2018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信平、吴剑旗、吴君祥、何启跃、万静龙和陈永红回避表决。

2、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2018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

法定代表人:陈信平

注册资金:7,41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餐饮、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雷达、电子系统、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产品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机械加工;百货、五金交电、家具、木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几何量测试、无线电测试、环境实验;电镀及服务;消防产品生产和销售;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施工;消防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产、销售、服务。

关联关系情况:华东(安徽)电子工程研究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5.67% 的股份。

2、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二楼212号

法定代表人:陈信平

注册资金:7,000万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子整机研究开发及销售;电子工程系统、通信产品、钢材、建材、金属型材、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汽车、保健用品、化肥、塑料制品、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光伏产品、家用电器、有色金属、五金、煤炭制品、预包装食品、航空航天器材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除专项);物流培训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3、合肥博微田村电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万静龙

注册资本:832.65万美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力产品、电源分配单元、配电系统、自动化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电子产品、电力产品、电源产品的零部件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合肥博微田村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的子公司,持股比例50%。

4、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41号

法定代表人:万静龙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配电单元、不间断电源及其它智能电气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的子公司,持股比例80%。

5、安徽博微太赫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机载集成中心

法定代表人:靳学明

注册资本:82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气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通信设备),医疗设备,太赫兹和毫米波设备及芯片、模块、配件、软件,特种车辆装备,智能装备,无人驾驶装备,机器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提供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博微太赫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的子公司,持股比例49.51%。

6、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靳学明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公共安全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

关联关系情况: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全资子公司。

7、安徽博微广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8号101大楼7楼

法定代表人:万静龙

注册资本:3768.5万元

经营范围:音视频产品、嵌入式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微波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多媒体网络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全防范工程,灯饰音响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机电产品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实施、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博微广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东所的子公司,持股比例53.072%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或延迟支付货款的情形。

根据公司对关联方了解,上述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依据

(一)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及市场等情况,公司与华东所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购买元器件及委托关联方加工,租赁房屋和机器设备、仪表等。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以及租赁房屋、设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公司为华东所设计开发和生产雷达配套电源,依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确定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协商最终确定。

2、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06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

1、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耀电子”)、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华耀电子和博微长安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2、2018年,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四创电子14亿元;华耀电子1亿元;博微长安6.5亿元。

3、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鉴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20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担保服务;(5)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如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针对存款利率进行重新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每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甲方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财务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乙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甲方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4、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5、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6、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四创电子14亿元;华耀电子1亿元;博微长安6.5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7、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六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07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08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09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追溯调整的事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7号)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持有的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100%股权,博微长安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详见公司公告2017-019)。

因本次公司向华东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二、追溯调整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2016年度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有关利润表调整情况见下表:

追溯调整前后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董事会对于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合理性的意见

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认为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华东所持有的博微长安100%股权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6年度利润表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专项核查意见的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华东所持有的博微长安100%股权事项,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6年度利润表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本次公司向华东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10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概述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7年年度报告时执行2017年度财务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会计政策,适于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净资产、2017年1-12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11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9,102,0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64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959,985.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019,102.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940,883.56元。截止2013年5月14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1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8年3月28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建设延期情况

1.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首次建设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三个募投项目的原计划建设地点(即公司现有场区南侧的40亩预留发展用地)变更至规划建设的产业园中(安徽省合肥高新区方兴大道与习友路交口西北角地块),用于加快发展公司雷达业务、公共安全业务的产业化推广及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创新。同时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迟三个募投项目至2016年12月建设完成。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募投项目再次延期情况

由于取得新产业园地块时间延迟以及受新产业园总体设计与规划的影响,造成募投项目开工时间延迟,从而影响募投项目建筑主体结构建设和装饰装修工作完成的时间,加之部分固定资产设备需待场地具备条件才可调试安装。基于上述原因,募投项目建设在时间上再次出现了延期。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的工程进度和后续各方进场交叉施工的时间,公司决定推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至2017年12月建设完成。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3月28日,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四、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五、本次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2,331.23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在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注销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四创电子本次拟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有助于提高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四创电子本次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12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102,0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64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959,985.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019,102.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940,883.56元。截止2013年5月14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1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29,0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48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800,000.00元。截止2017年5月16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7]39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四创电子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86,582,684.94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0,273,067.6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358,198.62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415,846.54元差异11,057,647.92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四创电子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777,860.96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777,860.96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0,022,139.04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0,980,000.33元差异119,042,138.71元,其中120,000,000.00元为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元为尚未支付的应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出的发行费用,差异357,861.29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四创电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四创电子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同时,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经公司2013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3年6月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审议,同意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高新区支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实施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17年6月6日,公司、博微长安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