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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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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业绩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一季度市场行情相比去年同期较为低迷,目前市场行情已逐渐回暖,公司在手订单充足,经营业绩继续下滑的风险较小。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1,347,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派发16,107,837.44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1,347,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4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3月29日至登记日:2018年4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予以相应调整,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

咨询联系人:李岑

咨询电话:0755-33687792

传真电话:0755-3368779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