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036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将威”)于2018年3月29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开庭传票[案号:(2018)苏民初2号],根据传票通知,盟将威涉及一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的诉讼,该诉讼将于2018年4月2日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证据交换,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号:(2018)苏民初2号
受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诉讼事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6年6月30日签订了《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约定被告将国产电视连续剧《军师联盟》(以下简称“被许可节目”)的首轮卫视播放权许可给原告,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200,800,000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支付首期款,被告已将被许可节目共42集交由原告于2017年6月22日开始首播。
近期,原告认为被许可节目“剩余剧集”的网络播出违反了《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的约定,以被告未按《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由,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0,080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盟将威收到法院传票后,对本诉讼高度重视,为维护公司应有权益,盟将威已启动应诉工作,积极落实诉讼事项的事实依据及细节,同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五、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收到的小额诉讼事项如下:
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当代华晖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华晖”)于2018年3月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北京构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构易”)以当代华晖未按《设计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当代华晖给付北京构易设计费人民币395,645.6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2、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