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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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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三)2018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唐山贺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唐山贺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祥启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丰南区大新庄镇大岭子村

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1月21日

主营业务:陶瓷、选煤、冶金、烟草机械制造(涉及许可项目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货运输(危货除外)。

2.关联关系说明

该公司持有惠达卫浴控股子公司唐山惠达(集团)洁具有限公司40%的股权。

(二)唐山贺祥锆业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唐山贺祥锆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祥启

企业类型:其他责任公司

注册地:丰南区大新庄镇大岭子村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4日

主营业务:陶瓷釉料,超细粉及熔块,硅酸锆的生产销售(排污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料进口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关联关系说明

为唐山贺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祥启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唐山市丰南区宜家木业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唐山市丰南区宜家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贵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8日

主营业务:各种家俱、木器品制造、木箱加工;本企业生产及配套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关联关系说明

该公司为王贵志所控制的公司,王贵志持有惠达卫浴控股子公司时尚家具40%的股权。

(四)唐山达丰焦化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唐山达丰焦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付广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二村南丰碱路高速路西侧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27日

主营业务:生产焦炭、焦油、硫磺、硫铵、粗苯、煤气,销售本公司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0月16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参股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

(五)唐山市冀东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唐山市冀东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龙长河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唐山开平区普光路25号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7月19日

主营业务:天然气输配、销售(仅限城市天然气)。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参股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

(六)HUIDA SANITARY WARE(M)SDN.BHD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HUIDA SANITARY WARE(M)SDN.BHD

注册地:Suite 1212, 12 Floor Plaza Permata, No.6 Jalan Kampar, 50400 Kuala Lumpur.

已发行股份:80万股,每股1林吉特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日

经营范围:批发销售卫浴、家具、建材等产品。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参股持有该公司29%的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合作,履约能力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7年度关联采购、销售计划依据本公司的经营及生产计划编制;租赁计划依据已签订的租赁协议编制。定价政策和依据均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18-017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1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融资有关的协议,由财务总监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1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与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关于董事会权限的规定,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融资有关的协议,由财务总监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同时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18-018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是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公司增加合并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254,151,539.75元,增加合并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上期金额236,093,206.42元;增加母公司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217,058,279.85元,增加母公司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上期金额190,896,282.69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调增合并利润表“其他收益”本期金额12,502,849.32元,调减合并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12,502,849.32元;调增母公司利润表“其他收益”本期金额12,492,949.32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12,492,949.32元。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调增合并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66,319.04元,调增上期金额1,320,352.22元,调减合并利润表“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92,450.72元,上期金额0元,调减合并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158,769.76元,调减上期金额1,320,352.22元;调增母公司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47,544.40元,调增上期金额1,320,352.22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52,521.17元,上期金额0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100,065.57元,调减上期金额1,320,352.22元。

一、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根据其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根据要求,公司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区分“持续经营净利润”与“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公司增加合并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254,151,539.75元,增加合并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上期金额236,093,206.42元;增加母公司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217,058,279.85元,增加母公司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上期金额190,896,282.69元。

2、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根据要求,公司在将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反映;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列报,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公司调增合并利润表“其他收益”本期金额12,502,849.32元,调减合并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12,502,849.32元;调增母公司利润表“其他收益”本期金额12,492,949.32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12,492,949.32元。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1月1日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并追溯调整,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公司调增合并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66,319.04元,调增上期金额1,320,352.22元,调减合并利润表“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92,450.72元,上期金额0元,调减合并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158,769.76元,调减上期金额1,320,352.22元;调增母公司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47,544.40元,调增上期金额1,320,352.22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52,521.17元,上期金额0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100,065.57元,调减上期金额1,320,352.22元。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18-019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1)坏账准备: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一)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 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4,701,777.82元。

(二)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1,329,947.1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 32,822,979.79元。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本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18-020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是公司2017年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公司认为天职国际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另行商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18-021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董化忠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

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云鹏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18年6月18日起,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王云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简历如下:王云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8年生。1998年6月至2006年5月任惠达卫浴武汉销售处主管会计;2006年6月至今任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科员、主管。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18-022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2017年3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08号文的核准文件,公司2017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71,040,000股,发行价为13.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2,700,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5,0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847,700,8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277,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422,9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993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7,011,400.00元,用于在建工程建设、偿还银行借款及营销网络扩建及品牌建设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464,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147,544.2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25,422,9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736,044.20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5070400104002197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10027025632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13226000001201700024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1500007485374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311900043610503五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3月2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均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如下:广发证券收益宝1号(2017.10.20-2018.04.24),年化收益4.70%,金额50,000,000.00元;丰南农行“本利丰”定向理财产品申购(2017.10.20-2018.01.26),年化收益4.30%,金额100,000,000.00元;丰南农行本利丰(2017.11.28-2018.01.29),年化收益3.30%,金额26,000,000.00元;中国银行中银保本理财(2017.12.25-2018.01.15),年化收益4.00%,金额48,000,000.00元;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TS00004(2017.12.05-2018.03.05),其中保底利率为1.35%(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00%或2.69%(年化),金额118,000,000.00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119天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12.29-2018.4.27),年化收益4.50%,金额40,000,000.00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12.29-2018.03.01),年化收益4.15%,金额10,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唐山丰南支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12.26-2018.1.29),年化收益3.20%,金额10,000,000.00元;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12.26,随时赎回),年化收益2.20%,金额17,000,000.00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增利系列24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SAE834)(2017.12.28-2018.03.29),年化收益在4.00%至5.32%之间,金额40,000,000.00元;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AGS159007-037)(2017.12.29-2018.01.26),年化收益最高4.35%,金额5,000,000.00元;合计理财产品464,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惠达卫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惠达卫浴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

惠达卫浴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1.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模型检包车间、锅炉房为辅助车间,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4号线尚未转入固定资产,在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