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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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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青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86402890U

3、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南开科技大厦主楼1503

4、法定代表人:祁永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农业、林业、土壤改良技术开发、资讯、服务、转让;育苗育种;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存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8、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三)标的公司2017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审计),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97.97万元,负债总额为65.92万元,净资产为1232.0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15.88万元,营业利润为127.42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18.21万元。

截止2018年2月28日(未经审计),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67.83万元,负债总额为12.42万元,净资产为1255.41万元,2018年1月1日年2018年2月28日营业收入30.79万元,营业利润为23.3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3.36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该公司的经营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营受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等诸多方面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投资,不涉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化。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26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新大地园林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新大地园林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本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对其出资额由2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

(2)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新大地园林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681871871A

3、住所: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南开科技大厦主楼1501

4、法定代表人:于占祥

5、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及养护管理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苗木、草培育;园林机械、农业机械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种苗收购。(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8、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三)标的公司2017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审计),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075.78万元,负债总额为319.77万元,净资产为1756.0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835.57万元,营业利润为458.6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55.94万元。

截止2018年2月28日(未经审计),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89.29万元,负债总额为88.58万元,净资产为1700.71万元,2018年1月1日年2018年2月28日营业收入3.19万元,营业利润为-55.3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55.30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98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该公司的经营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营受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等诸多方面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投资,不涉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化。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27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2017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3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政策——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2、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28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祁永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用范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范妍,女,汉族,1974年1月11日出生,籍贯为湖南省长沙市。中共党员,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组织部;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总部商务中心经济师、科长;天津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助理经理、副经理,采购管理部经理,成本管理部经理、兼任新湖公司副总经理;富华置地(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富华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成本总监。现任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范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8-029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6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方便对资金进行科学的规划及管理,使之与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拟在年度股东大会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案重新拟定并进行审议。公司于 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7,65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51号)文核准,绿茵生态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01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05.0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814.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字[2017]第0004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7,65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6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三、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6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6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8-030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方便对资金进行科学的规划及管理,使之与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拟在年度股东大会中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案重新拟定并进行审议。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9,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31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30日,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释义:新大地指天津新大地园林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青川科技指天津青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该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外,公司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也为包括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基本操作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同意以上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32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33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7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云慧女士,董事会秘书马健铎先生,财务总监邢月改女士,独立董事赵燕女士,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郭天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