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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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8-01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投资额及股权结构的议案》。

同意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为3亿元,实际投资额超出原拟定的投资额人民币1亿元。投资额调整后,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与两家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各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3亿元设立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已完成验资及工商注册登记工作。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投资额及股权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8-015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投资额及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内容: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该名称已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资本金调整为3亿元,实际投资额超出原拟定的投资额人民币1亿元。投资额调整后,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与两家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各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3亿元设立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调整事项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拟出资人民币1.2亿元,与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各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两家合伙企业:新疆金山新裕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疆创盈利投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2亿元设立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该名称已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60号)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在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的,经批准,持股比例可提高至100%”。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准予设立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新金函[2018]40号)文件,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实际投资额超出原拟定的投资额人民币1亿元。

投资额调整后,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与两家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各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3亿元设立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已完成验资及工商注册登记工作。

2018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投资额及股权结构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调整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投资额及股权结构的依据,是《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60号)的相关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准予设立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新金函[2018]40号)文件,投资行为有据可依。股权结构科学合理,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

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调整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投资额及股权结构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投资额及股权结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310室。

注册资本:3亿元。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资金来源:自筹(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全部以现金方式投入。

股权结构:

三、调整事项对公司影响

通过拓展金融业务领域,扶持供应商,增强供应链的总体竞争力。优化资产和收入结构,有利于公司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紧密的伙伴关系,实现供企合作共赢发展。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